儿童之家建设牵动人大代表心
2008年汶川“5.12”大地震之后,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争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在四川重灾区建立了40所儿童友好家园,开展了灾后应急状态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和服务的探索——中国最早的儿童之家由此而生。
国家将这一成功模式作为常态下儿童保护的重要载体,写入了国家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并逐级写进省、市、县儿童发展纲要。
社区儿童之家是指在社区建立的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区别于家庭和学校,立足社区,以补缺型、公益型为主导,为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一体化服务和保护的场所。
一直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临沧市儿童之家建设进展十分缓慢,引起孙文利等5名市人大代表的关注,在临沧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快建议“儿童之家”的建议》(第81号)。此建议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将之作为2017年15件重点督办建议之一,5月份交由市民政局主办,市妇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等5个部门协办;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重点督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具体督办。
收到交办件后,市民政局、市妇联就儿童之家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6月9日,王菊一行5人,与市民政局、市妇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人就81号建议进行座谈督办。
市民政局代表主办单位对儿童之家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及下步推进的措施进行了汇报,协办单位进行情况补充,其他与会人员就此建议的落实发表了意见建议。
听取汇报后,王菊指出,民政工作随着国家惠民政策的不断出台,工作量不断加大,且每年都有新的任务,各级民政部门在落实儿童规划的实施方面是卓有成效的,为保障儿童权益和健康成长提供了很好的保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儿童之家建设任重道远,存在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
就下步儿童之家建设的推进,王菊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各单位和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的《儿童发展规划(2010—2020年)》,进一步提高做好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儿童之家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各级民政部门是牵头部门,社区是主办部门。《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儿童之家建设由民政和妇儿工委办牵头,协同成员单位共同抓好落实,各级妇儿工委办作为协调部门要积极参与。
三要逐步推进。《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中提出,各县(区)每年要选择不低于5%的城乡社区运行儿童之家。民政和妇儿工委办要协同相关单位按要求推进儿童之家建设。推进过程中要分重点和一般,可采取先社区,后农村的措施推进。
四要落实具体支撑的措施。民政和妇儿工委办要牵头商议儿童之家建设的具体支撑措施。可以从福彩资金、以奖代补、各成员单位帮扶、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等方面考虑,多措并举,有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进程。
市民政局长杨光雄代表主办单位作表态发言。一要高度重视儿童之家建设,虽然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但要尽力去推动。二要明确民政部门的主体责任,要牵头开展工作,下一步要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努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