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
08.05.2018 22:13
本文来源: 邮政网站
德宏邮政管理局积极落实《快递暂行条例》,确实保护好寄递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持续规范寄递服务信息安全管理。5月4日,德宏州公安局、德宏州邮政管理局、德宏州快递协会共同组织全州寄递企业在芒市开展了快递运单保存期满集中销毁活动。
当天,全州各快递企业将保存满1年的快递运单运送至芒市垃圾处理场进行环保无污染式集中填埋。德宏州开展集中运单销毁行动,重点是向寄递企业宣贯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提升从业人员保护用户信息安全意识,自觉规范安全销毁满保存期的快递运单,建立销毁制度,严禁丢弃或者贩卖运单,防止用户个人信息外泄。《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为开展好此次活动,我局要求各快递企业积极组织并做好运单销毁的前期准备工作,于销毁期限内将需销毁的快递运单实物送至指定的销毁地点进行集中统一销毁。
参加此次集中销毁行动共有顺丰、中通、圆通、申通、韵达等13家快递品牌企业。
(德宏州邮政管理)
本文来源: 邮政网站
08.05.2018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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