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拟上报环境保护部复核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公示
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有效途径,生态乡镇创建是建设美丽云南的细胞工程,对我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发〔2010〕75号)要求,云南省环保厅在各州市初审上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全省2015年申报的6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进行了实地考核,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经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社会调查等环节的考核,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等60个乡镇达到了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的五项基本条件和15项考核指标,拟上报环保部复核命名。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现将通过省级考核的2015年度申报国家级的60个乡镇在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站(http://www.7c.gov.cn)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4年6月19—25日。
二、公示期间,云南省环保厅生态文明建设处接受对拟上报环保部复核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电话(兼传真):0871-64122863 64110819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中心A9栋
邮 编:65020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年度拟上报环境保护部复核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6月19日
附件:
2015年度拟上报环境保护部复核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
(共计60个)
昆明市(17个)
富民县永定街道、款庄镇、罗免镇;禄劝县团街镇、九龙镇、翠华镇、乌东德镇、马鹿塘乡、汤郎乡、则黑乡;寻甸县河口镇、柯渡镇、甸沙乡;东川区乌龙镇;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阳宗镇;倘甸产业园区转龙镇、红土地镇
滇中产业新区(2个)
安宁市金方街道;嵩明县牛栏江镇
曲靖市(3个)
麒麟区茨营镇;罗平县鲁布革乡、九龙街道
玉溪市(6个)
元江县龙潭乡;澄江县凤麓街道、龙街街道、海口镇;新平县戛洒镇、水塘镇
保山市(4个)
隆阳区板桥镇;昌宁县田园镇;腾冲县界头镇、荷花镇
楚雄州(2个)
大姚县桂花镇、石羊镇
红河州(6个)
屏边县玉屏镇;建水县西庄镇;个旧市锡城镇;石屏县坝心镇;元阳县南沙镇、新街镇
普洱市(11个)
思茅区南屏镇、六顺镇;西盟县勐梭镇;宁洱县宁洱镇;墨江县联珠镇;景东县锦屏镇;江城县勐烈镇、整董镇;澜沧县勐朗镇;孟连县娜允镇;景谷县威远镇
西双版纳州(2个)
勐腊县勐满镇、勐伴镇
大理州(1个)
云龙县民建乡
德宏州:(6个)
芒市芒市镇、勐戛镇、江东乡、轩岗乡;盈江县平原镇;瑞丽市姐相乡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