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六查”财政存量资金

07.06.2016  22:37

 

一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重点检查一般公共预算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是否作为结余资金管理,是否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否按要求统筹用于规定领域。

二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重点检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应调入而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情况。调入基金是否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2015年底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是否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

三查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重点检查2013年及以前年度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预算上未分配到部门的是否按规定交回上级财政,已分配到部门的是否按规定收回同级财政,重点对教育、社保、民生资金进行检查。

四查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重点检查县级各部门、各单位结转资金执行进度情况。收回统筹使用的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项目执行完毕的是否调剂用于其他项目等。

五查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重点检查预算周转金设置情况,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数量,是否按法定额度设置预算周转金和按规定控制预算调节基金规模。

六查上年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2015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整改情况。2015年应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收回,是否按要求使用,是否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编制预算、执行等挂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