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妇联为市检察院荣获“云南省巾帼文明岗”“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授牌

18.12.2017  19:50

  “创建一个岗、树起一面旗、带动一群人、服务一片区。”近日,保山市妇联为保山市检察院检务大厅和未检处分获“云南省巾帼文明岗”“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举行揭(授)牌仪式。

  保山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主席赵丽惠和保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段兴寿共同为检务大厅被省妇联授予“云南省巾帼文明岗”揭牌;赵丽惠还为未检处获评“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授牌,保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茜代表未检处接受授牌。保山市妇联副主席王世蕊主持揭(授)牌仪式。

  保山市妇联对保山市检察院近年来在抓党建带妇建,巾帼建功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认为该院女检察人员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以水的温柔、灵动、坚毅和活力,敢作为、善作为、实作为,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种刑事犯罪,以真情感化,帮助挽救失足青少年,构筑起检察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以出色的工作业绩撑起了保山市检察事业的半边天。同时期望该院发扬成绩,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引领下,以“巾帼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为主题,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维护全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上立新功,再创佳绩。

  “巾帼文明岗的荣誉是对我们的鼓励更是鞭策,但荣誉终将成为历史,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的团队将再接在励、戒骄戒躁,继续奉行“四声五心六不分”的服务理念,在岗位上学习、在实践中成才、在奉献中历练,努力在检务大厅的岗位上再立新功、再创佳绩。”检务大厅负责人徐晨表示。

  据了解,保山市检察院“一站式”检务大厅于2016年4月12日正式挂牌对外开展检察便民服务,现有检察人员7名,全部为女检察人员,女检察人员依托检务大厅平台,践行“四声五心六不分”的服务理念,在检务大厅岗位上学习、在便民服务实践中成才、在检察事业奉献中历练,为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察事业进步作出贡献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进步与发展。该院检务大厅作为全省首家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服务”检务大厅,实现了群众来访来信接待、案件受理、案件信息查询、律师接待或阅卷、法律咨询、远程视频接访、法治宣传等20余项司法便民服务“一站式”获取,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和正义网首页深度报道。未检处探索实行全省检察机关首家“司法机关+高校+专业社工机构”协作式未检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工作经验得到上级检察院和妇联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