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

14.10.2014  13:11

 10月12日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省委第五督导组副组长刁彩玉、成员庞玲,市委第十六督导组组长杨玉祥、副组长陆松出席会议,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保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伟对保山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回顾和总结。李伟指出,自2月21日活动启动以来,根据中央、省、市委的部署安排,在省委、市委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保山中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有序推动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下大力气解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在深化思想认识、破解工作难点、改进司法作风、推动履行职能上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各个方面的工作,领导干部的作风明显转变,群众关注的问题得到回应,队伍的精神面貌有了新气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李伟强调,全院干警要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把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加强纪律作风、反对司法腐败,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当中必须要坚持不懈坚守的“新常态”。要以更大的力度持续深入地推进整改工作,以更大的气魄延伸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更强的紧迫感、责任感抓好自身党建工作。全院干警要以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的开展为新的起点,以更加严实的工作作风,凝心聚力,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工作,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建设好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委第16督导组组长杨玉祥充分肯定了保山中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与经验。他指出,保山中院党组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组织周密、主题突出、整改有力、从严从实、准备充分、不偏不虚,不走过场,扎实认真地开展了教育实践活动。他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不断深化学习,始终加强作风建设。二是认真兑现承诺,坚持不懈抓好整改。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四是转化活动成果,推动工作不断进步。  

  最后,省委第5督导组副组长刁彩玉强调,召开总结大会并不意味着教育实践活动画上了句号,而是作风建设的新起点。他希望保山中院乘势而上,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一是进一步抓好学习,提高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二是要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作者单位: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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