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姚子龙建议:违规使用共享单车应纳入信用体系管理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上官艳君 共享单车登陆昆明,一辆辆小小的共享单车,让不少昆明人重新爱上了骑自行车这种低碳出行方式。但随着共享单车的爆发式增长,其停车乱象、随意破坏、据为己有、恶性竞争等管理漏洞,也考验着各地城市的管理智慧。
在今年的市“两会”上,政协委员姚子龙带来了关于促进“共享自行车”在昆明快速健康发展的建议,包括建立交警或城管联动机制,对网约自行车提供免费停车场所的地点、面积和统一停车位的标识作出指导性规定,在昆明率先成立网约自行车行业协会等。
“共享自行车”越来越多 问题随之而来
“广义的自行车概念应包含公共自行车、网约自行车、爱心自行车等。而通常所说的‘共享自行车’,是狭义的自行车概念,特指企业化运作的网络自行车经营模式。”姚子龙介绍,2012年1月及2013年,公共自行车相继亮相昆明,但均因没有投入实际使用、试点效果不佳,不是自行车成了“废品”,就是网点成了摆设。
2016年,摩拜、ofo、永安行三家“共享自行车”相继落户到昆明。从2016年12月至今,短短3个月,3家企业已经累计投放10多万辆自行车。而永安行还覆盖了玉溪、蒙自、普洱等多个城市。
昆明呈贡区也投放2400辆公共自行车,建设100个租赁服务网点,辐射到呈贡老城区、斗南国际花卉产业园区、呈贡金融产业园区、呈贡大学城片区。项目投入资金3000万元。
“共享自行车”借助和网络优势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快速占领公共自行车原有市场,但也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因其无桩、免维护、定位找车、网络支付等技术优势,借融资之力,“共享自行车”在全国各地迅速抢占市场,但其停车乱象、随意破坏、据为己有、恶性竞争等管理漏洞,也考验着各地城市的管理智慧。
在昆明,短短半年多时间,“共享自行车”乱停乱放、被人恶意挂在车上、丢河里,被人恶意破坏、盗窃。此外,几家公司投放自行车时恶意相互阻挡、投放地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车辆或人员被载客电动车司机破坏、殴打等事件层出不穷,阻碍了“共享自行车”的快速健康发展。
个人使用共享单车违规行为应纳入信用体系管理
姚子龙说,实际上,“共享自行车”企业也正谋求行业规范来避免恶性竞争。摩拜通过定位技术,拟定了未到规定地点停车的扣减信用扣分的规定。ofo近期也宣布将通过定位技术,配合奖励机制推动行业规范停车,约束整个行业的行为。
如何更好地规范昆明“共享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姚子龙建议,应多部门联动,尽快出台扶持规范政策,引导网约自行车和公共自行车有序健康发展。
他提出,应要求网约自行车企业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并将信用体系纳入市级大数据统筹管理,时机成熟时可考虑通过地方立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如要求企业必须建立按规定使用和停车的奖励措施,并纳入个人信用体系;要求企业通过技术手段,主动建立交警或城管的联动机制,对使用者违反交通规则和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获取数据,并纳入信用体系管理。
此外,还应对网约自行车提供免费停车场所的地点、面积和统一停车位的标识作出指导性规定,对企业申请停车场所的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并可适当出台鼓励性的政策。在有投放需求的地铁口、人流量较大的公交站旁、已有的公共自行车停车桩旁、旅游景点、学校、政府办公场所等地区必须设置一定面积的网约自行车集中停车位,路面属国资管理的汽车停车位,按照一定比例留出网约自行车集中停车位。
同时,可鼓励大中型商场、商住楼、住宅小区在适当地区调整集中停车位,并可按照面积给予补贴,如由政府安排城管为网约自行车企业“免费”提供收集自行车到规范停车点、对违停车辆拍照取证传至企业等“服务”,换取企业向提供停车位的商场和物管支付补贴等。
不仅如此,也可引导相关企业共同开发,通过技术手段,在规范的停车位上设置定位信号发射装置,让企业和使用者可通过各自的App和定位系统找到规范停车位,实现对未按规定停车的实时提醒。
姚子龙还建议,应引导相关企业在昆明率先成立网约自行车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在全国率先建立网约自行车的行为规范、技术标准,形成相互约束机制和有序竞争局面。这既有利于网约自行车产业在昆明的快速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尽快形成行业的昆明标准,直至成为云南标准和全国标准。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