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企业年报逾期未报将入“黑名单”
企业每年的年检由繁化简,更换为年报公示制度。去年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工商局获悉,《条例》实施半年多来,全市只有46786户企业完成申报,申报率不足五成。市工商局提醒,距离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期结束还剩不到50日,不仅有很多企业未按时年报,而且申报当中,不少实行认缴制的企业在填报年度报告的“出资信息”时存在误区,企业并未如期缴付资金。
原因 不了解导致申报不积极
《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2014年度,全市企业应报数为160344户,目前仍有11万余户企业未进行年报。
“原来要到工商局年检,现在年检改为年报,年报是由企业自主申报,部分经营户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年报没必要。”一家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坦言,对年报制度不了解,就疏忽了。年检制度取消以后,企业对年报制度不了解,以为从工商审核改为企业自主申报,一些企业就不重视了;另一方面,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而且2013年、2014年新注册的企业,很多没有经历过年检,对于替代年检的年报制度更是不清楚,无所适从。
“如果没及时变更股东和出资情况,我就要上黑榜了。”王斌与朋友去年3月注册了一个公司,但是由于认缴的注册资本已到了出资期限,而团队中一位股东中途放弃创业,他没有填报这名股东的出资情况。工商局工作人员发现了这一情况,提醒他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才消除了隐患。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注册资本认缴制并不意味着不需要缴付注册资本,而是公司股东(发起人)要按照公司章程中共同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和出资时限,保障注册资本到位。如果股东和股权发生变化,应当先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示即时信息后,再填报年度报告。在公示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虚报股东出资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影响 企业不年报发展将受限
“年检变为年报,而且从网络上走,很多企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想着不报年报也没事,但是企业不按规定年报,后果很严重。”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企业不按规定进行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连续三年以上不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其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济主体将会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而且在年报公示信息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示 6月30日前须完成年报
那么年报该如何报呢?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其实很简单:凡201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未吊销或注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首先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http://gsxt.ynaic.gov.cn)”或昆明红盾信息网(http://www.kmaic.gov.cn),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指南”下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即可根据操作提示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可进行预览,确认无误后提交并公示。
现在距离6月30日仅有一个多月,市各工商窗口将加派工作人员加大对年报工作的指导帮扶力度。工商部门同时提醒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切勿忙于经营而忘记年报,给企业经营记录留下污点,应尽早尽快完成年报,以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给企业信用造成极大影响。
记者江雨珂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