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高等学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力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优化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结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6〕194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的载体作用。各州(市)工信委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16个州市综合服务窗口平台和13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及行业服务窗口平台(以下简称服务窗口平台)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落实到位。
二、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创业活动。各州(市)工信委要加强对服务窗口平台的指导与协调,充分利用好大学生创业园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各类创业资源,积极推动和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对各类参赛项目,要充分利用好各类资金和基金资源予以支持,并提供技术成果转换、孵化场地、培训辅导等全方位服务。
三、继续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以下简称招聘活动)。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7月9日,活动期间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www.sme.gov.cn )和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 )将开辟活动专栏,免费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和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中国中小企业云南网 ( www.smeyn.cn )、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ynsmes.cn)和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www.yn111.net)也将使用统一宣传图片为招聘活动做链接。各州(市)工信委要积极组织当地中小企业、服务窗口平台等有关单位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www.sme.gov.cn )和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 )发布招聘信息。各高等学校要准确掌握供求信息,为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岗位,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上网发布信息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填写《2016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招聘人才需求登记表》(见附件)传真至中国中小企业云南网代为发布。
四、认真组织企业进校园。各服务窗口平台要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校的联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企业走进校园、举办校园现场招聘会,积极搭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的交流平台,方便用人单位招聘和毕业生求职,提高高校毕业生与企业对接成功率。同时,要结合本地区院校分布、高校毕业生生源及就业意向等情况,推荐优质园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实现顺利对接。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州(市)工信委、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鼓励和引导当地各类媒体、服务平台、创业基地、高校、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和配合,大力做好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加大招聘活动宣传力度,为各类创业就业对接活动提供宣传服务,切实提高对接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做好监督管理和总结工作。各州(市)工信委要分别明确1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创业就业对接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形成工作推进机制;各高等学校要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及时组织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各服务窗口平台要安排专人对本地区中小企业招聘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审核,严格履行招聘信息采集和发布程序,坚决杜绝各种虚假信息,确保今年参加招聘活动的中小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数量、质量。请各州(市)工信委按半年度和年度做好工作成果和经验总结(总结材料要亮点突出、客观全面、简明扼要、数据准确,特别对企业招聘信息和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要进行汇总),于5月6日前将分管领导、联络员和当地服务窗口平台具体负责人名单、于7月15日及11月30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报送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企业服务体系处。
七、联系方式
(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企业服务体系处
联系人:张海涛
电 话:0871—63512043
(二)云南省教育厅
联系人:赵 春
电 话:0871—65157623
(三)中国中小企业云南网
联系人:杜 青
电 话:0871-68230810
传 真:0871-68216950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四)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联系人:郭 丽
电 话:0871—65122527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7日
通知下载: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工信企服〔2016〕184号).doc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