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院去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涉环境案件122件

03.06.2015  05:10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赵艳芳 6月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情况报告》绿皮书。据绿皮书显示,去年以来,昆明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涉环境刑事、民事、行政一、二审案件122件,高于环资庭成立至2013年五年的案件受理数(113件)。

据了解,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市中院受理的各类涉环境案件中,受理民事一、二审案件106件;受理刑事一、二审案件15件;受理环境行政一审案件1件;未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所审理的环境刑事案件中,主要涉及污染环境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盗伐、滥伐林木罪等;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主要涉及采矿权、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资源类买卖、承包、联营等合同纠纷;所审理的行政案件类型为行政不作为案件。

2014年至2015年5月,市中院共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类案件100件,相当于环资庭成立之初至2013年五年间结案数的总和(109件)。其中,审结民事一审案件61件、民事二审案件27件;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件、刑事二审上诉、抗诉案件10件;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件。未结26件,较去年同期未结15件上升73.3%,收案、结案未结案均呈现出上升势头。

昆明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向红表示,下一步,昆明中院将继续坚持依法保护、保护优先、注重预防、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完善公、检、法与环保行政机关的环境资源执法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尝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以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