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字看人大工作

31.01.2018  10:02
 

——大理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回眸

□ 本报通讯员 倪永华

大理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自2013年2月选举产生以来,在州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促进和谐,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务实抓好工作落实,亮点频现,成效明显。

完成2件条例制定、2件条例修订、1件条例废止、3件条例立法后评估。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坚持把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来抓,务实推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首件地方性法规《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对乡村清洁的主要内容、管理原则、管理职责、治理方式、投入机制、法律责任等主要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推动乡村人居环境保护和改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废止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止赌博条例》。精心开展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充分肯定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对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等,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报告61项,组织执法检查8次、代表视察11次、专题调研20次、专题询问1次、工作评议1次,审查规范性文件28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电话访996件1331人次。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监督实效,改进监督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决算监督,先后对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实施、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实施“工业强州”战略、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重点旅游景区建设、乡村旅游发展、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城镇规划管理、大理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创新发展、海东山地城市开发建设等工作开展监督。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监督,先后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学前教育、文化体育惠民工程实施、重点文化工程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利建设、农机购置补贴、保障性住房建设、敬老院建设管理、城乡低保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苗尾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宗教工作、贯彻实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关于民族工作有关规定情况等开展监督,推动民生持续改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先后对洱海保护“2333”行动计划推进、洱海环湖截污工程实施、洱海保护治理重点项目推进、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苍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管理等工作开展监督。根据州委的要求,连续三年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深入贯彻实施三个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监督。先后对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审判监督、行政审判、人民陪审员工作、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工作、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等开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组织部分省、州人大代表进行了执法检查,促进依法治州。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五年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8件,维护法制统一。重视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电话访996件,对每件信访件及时交办督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46项。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制定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五年来,共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46项,审查批准了年度州本级财政决算,审议批准了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预期目标调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扶贫开发、洱海保护、棚户区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筹措等议案,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关于在全州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决议,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民主法治建设。

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1人次,其中,任命232人次、免职129人次。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工作,加强对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

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参加相关会议等1588人次,办理代表提出议案2件,督办代表建议1949件。牢固树立代表主体意识,重视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坚持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先后开展了人大代表履职基础知识等专题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加强州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州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委员会工作的机制,及时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5年来共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等1588人次,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工作。注重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五年来,州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2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949件。州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制定工业和信息化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2件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办理。每年均及时会同州人民政府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确定10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由州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对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评选20件州人大代表优秀建议。经过各方面的努力,代表建议解决率逐年提升,为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提高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