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耕地总面积
06.10.2014 19:29
本文来源: 农业
.耕地总面积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不包括种植茶、桑、果等多年生木本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林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抛荒不满三年的耕地。南方宽度小于1m,北方宽度小于2m固定的沟、渠、路和田埂也算耕地。
不包括已改为鱼塘、果园、林地的土地,被工厂、公路、铁路等设施占用的土地,已退耕还林、还草或已损毁的耕地。也不包括抛荒三年以上的耕地。
林农、果农间作的土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的按耕地计算,以果树为主的计为园地,以林地为主的计为林地。已实施国家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并已享受补贴的,无论是否间作农作物,都不算为耕地面积。
耕地又分成水田和旱地。水田是指被调查的地块,筑有田埂(坎),经常蓄水,常年用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也包括实行水旱轮作的耕地(如水稻与小麦、油菜或蚕豆等轮作)。除水田外的其它耕地统称为旱地,包括统计资料(如统计年鉴、农业普查等)所指的旱地和水浇地。分别填写旱地和水田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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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2014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