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行检察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近日,宾川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宾川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
会上,姚元龙检察长向常委会报告了2013年以来民行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宾川县检察院主要围绕以下四个重点开展民行工作: 一是 狠抓办案,提升监督效果。深入案件现场勘查,大胆收集新证据,通过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诉讼结果监督案件。 二是 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与县法院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执行工作检察监督联系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释法说理和有效措施,顺利推进执行工作,切实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权威性 。三是 积极开展督促起诉工作,保障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不受侵犯。针对盗伐林木、失火毁林等案件造成的损失,督促相关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采取补救措施,促进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是 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建立完善了民行联络员制度、案件公开听证机制、执行监督案件提交检委员研究决定制度、加强与县法院及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等,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公开办案,文明执法,努力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格局。
经过审议,人大常委会对宾川县检察院民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自2013年以来,民行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式,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工作成效明显。同时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和改进对民行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克服“重刑轻民”的思想,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大宣传,不断提高民行工作的认知度。 要结合“六五”普法及“四五”依法治县工作,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民行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 要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增进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信访、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拓宽案源,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四是要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服务水平。 要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办案力量,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推进工作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