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

26.03.2015  12:01

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

杨应楠主持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昆明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作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三江滇西北流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补偿条例(草案)》终止审议的报告和关于《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等5件单行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的报告。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关于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会议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张百如、刀林荫、王树芬、卯稳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张祖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记者 瞿姝宁(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