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代表履职管理办法
18.01.2018 16:28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月10日,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有十五条。对制定办法的依据、人大代表在大会及闭会期间履职的主要内容及代表履职档案、履职考勤、履职管理的具体内容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办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明确了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草案)的法律依据及目的 。 二是规定了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管理的内容。包括代表在大会期间出席会议、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情况,闭会期间参加活动、开展调研、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的情况。三是拟定了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管理的方法及程序。四是拟制了《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规定每年对代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县人大代表、推荐连任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县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县人大代表履职的管理和服务,努力提升人大代表工作的水平,让人大代表发挥更大的作用。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8.01.201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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