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档案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评选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文件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滇中产业新区党群工作局:
为切实做好我省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选工作,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档案局研究决定,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评选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和相关要求,做好推选上报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推选工作顺利开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档案局联合组成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选工作的组织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档案局法规宣传教育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黄凤平 省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
和江峰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正厅级)
成 员:赵国华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与监督处处长
卯 琼 省档案局法规宣传教育处处长
周知勇 省档案局业务指导一处处长
陈建东 省档案局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赵国华(兼)
卯 琼(兼)
副主任:黄兆魁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与监督处副处长
李晓蓉 省档案局法规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梁雪花 省档案局业务指导一处副处长
成 员:张丽阳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与监督处科员
钟淑娟 省档案局法规宣传教育处科员
罗云彬 省档案局业务指导一处科员
二、相关要求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滇中产业新区党群工作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推选工作;要严格按照《通知》中明确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要求,推荐本地区档案系统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先进工作者推选人选为科级及以下人员。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州市评选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初审推荐对象,上报全国档案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材料报送
(一) 《推荐对象汇总表》、公示报样一式二份;《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六份;
(二)集体或个人简历1份(500字左右);
(三)推荐报告1份(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于2015年8月14日前报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邮件发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审批表电子版可从云南档案信息网(http://www.ynda.yn.gov.cn)下载。
联系方式:
省档案局法规宣传教育处
联系人:钟淑娟
联系电话:0871—64183407
传 真:0871—64184020
地 址:昆明市西华北路119号
邮政编码:650032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与监督处
联系人:张丽阳
联系电话:0871—63630514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档案局
2015年7月27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人:guan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