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国家昆明研讨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与合作

30.11.2016  03:04

  中新社昆明11月28日电 (记者 胡远航)亚洲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与合作研讨会28日在昆明举办。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10个亚洲国家和地区代表,就亚洲偿付能力监管合作、亚洲保险市场环境、共同面临的挑战等议题展开讨论。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保监会主办,吸引了来自中国、老挝、菲律宾、斯里兰卡、巴基斯坦,泰国、柬埔寨、印度、新加坡以及中国香港等10个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监管机构及保险公司代表参会。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做主题发言。他称,随着全球金融监管体制进入新一轮改革周期,风险偿付能力监管成为主流;国际合作也更加紧密。但建设适合新兴国家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需把握好“与国际标准一致性和本国情况特殊性”、“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体系完备性和行业接受度”三种关系。

  陈文辉呼吁,亚洲国家和地区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合作既有良好基础,也有现实需要。应建立交流的长效机制、加强信息交换,共同推进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携手研究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的双边等效评估机制,促进保险资本跨境流动;并积极探索亚洲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制定中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新兴市场的影响力。

  “与经济增长总体减缓不同,亚洲保险业已经到了快速发展阶段。”瑞士再保险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Clarence Wong预测,未来几年,保险仍将是亚洲的增长行业。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亚洲各国和地区将有十分广阔的合作前景。

  统计数据显示,近10年来(2006年—2015年),亚洲保险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达7.1%,远高于全球保险业2.3%的年均增速;亚洲保险市场的规模占世界总规模的比例已经从20%提高到了30%。

  Clarence Wong提示,未来几年,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是亚洲社会面临的主要挑战,也是保险公司的发展机遇。同时,中国的“一带一路”构想也会增加中长期的保险需求。

  中国保监会财会部副主任赵宇龙认为,亚洲各国偿付能力制度既有差别也有共性,但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将逐渐成为主流。当前,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应通过互相交流和信息沟通,营造多赢局面。

  老挝财政部保险监管处国际合作事务主管Sneamphay Phrasayamongkhounh表示,本次研讨会是亚洲国家开展合作的良好开端,希望大家携手共进,加快改革与合作的步伐,为亚洲保险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监管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