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改善民生】“新制度”让医患均受益
禄丰县试点县级公立医院“新农合DRGs付费制度改革”——
县人民医院医生到病房了解患者治疗情况。
记者 饶勇
云南网讯 “现在住院时间缩短了,医院服务态度、治疗效果还比以前好。”近日在禄丰县人民医院办完出院手续后,仁兴镇白沙村村民杨兰桂大妈乐呵呵地说。
杨大妈是糖尿病患者,以前也曾到县医院治疗。对比付费制度改革前后自己看病的感受,她说:“现在住院只做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再不用多花冤枉钱,一次就省了2000多块呢。”
帮杨大妈省钱的“新制度”,正是禄丰县以“全国试点”身份,从2013年1月起在3所县级公立医院中开展的“新农合DRGs(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制度改革”。这一改革,是将临床特征相似、消耗资源相近的疾病进行合并分组,然后按照临床路径,统一对患者进行施治,结算时一旦费用超出医保的病种分组规定标准,超出部分就要由医院来买单。
“我们科糖尿病的分组付费标准是3397元,如果患者住院期间治疗费用超过这个范围,就要由医院自付,相关科室和人员也要受到处罚。”县人民医院内三科医生孙文平表示,“这就杜绝了医生做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开一些不必要的大处方,规范了医疗行为。”
“简言之就是‘省下的钱归医院,多花的钱医院垫’。”县医保中心副主任李润萍表示,这一改革是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规范的前提下,以消耗最少的医疗资源,达到治愈疾病、控制费用的目的,让滥用药、过度检查等不合理医疗变得不合算,从而杜绝“以药代医”行为的发生。
那么,在报销额度既定的情况下,医院会不会为了省钱而在治疗中“偷工减料”,抑或故意“小病大治”来提高报销额度?
“无需担心!”李润萍表示,医保部门会定期严格抽查,如果各项指标数据超过相关规定,医院和责任人均要面临重罚,“2014年县某医院就因分组差错率高和分解住院、上靠高费用组下诊断等违规行为,被罚款100多万元。”
在改革的有力撬动下,禄丰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入了快车道。
以县人民医院为例,去年病患入组错误率从改革初的9.47%骤降至1.93%,30天内再住院率仅为0.97%,转院率降低到7.99%;平均住院床日下降到6.02天,远低于全省(8.9天)和全州(8.19天)平均住院天数;住院次均费用3308元,低于全省平均数446元;新农合病人药占比下降至18.93%,基药占比提高到59.1%,均优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4年来,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上涨超过20%。
“改革促使医院时刻把‘成本’和‘质量’意识放在心中,不断规范医疗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技术水平。”县人民医院院长刘汝艳坦言,改革使医院收入结构发生巨变,利润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加速了综合实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