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民政局“五兴”打造“五型”机关改进工作作风

12.05.2016  09:49

  一是大兴勤学之风,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每周五下午定为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在学习内容上,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民政业务知识等。并着眼于通过学习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学以致用。为防止学习流于形式,年终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纳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

  二是大兴守纪之风,努力建设文明型机关。制定《机关工作作风管理制度》,成立机关工作作风管理领导组,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所)长为成员。每月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轮班巡查,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检查结果于每周五定期通报。对于干部不按时上下班、上班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情形,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三是大兴实干之风,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凡最先接待群众的股室或人员作为首问负责制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接待,处理基层群众提出的问题。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热情周到服务。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必须主动引导到相关股室。并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对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只要手续完备、符合政策,就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超过规定期限或承诺期限还未办理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大兴清正之风,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按照“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要求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的要求,坚决杜绝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并坚持警钟长鸣,教育党员干部保持勤俭本色。

  五是大兴团结之风,努力建设和谐型机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间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形成干事创业的合力。同时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让想干事、勤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人得到充分的展示与发挥。此外,我局内部各股室,也形成相互协作,和谐共事的良好氛围。 (李晓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