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召开司法责任制专题会议
(会场)
2015年10月12日,云南高院召开司法责任制专题会议,传达最高法院司法责任制培训会精神,研讨云南法院司法责任制试点意见。云南高院副院长田成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滕鹏楚,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司改办常务副主任赵利军出席了会议,云南高院政治部、审管办、司改办、刑一庭、民一庭、立案二庭、行装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工作人员,以及昆明中院、西山法院分管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赵利军专委主持。
(田成有副院长进行讲授)
会上,田副院长以形象生动的PPT形式传达讲授了最高法院司法责任制培训会议精神,对如何理解责任的内涵、法官审判责任的基本原则、审判责任的承担方式、审判责任的构成要件、违法责任的追究程序、审判责任的豁免种类等进行详细讲解,并对改革的挑战和应对提出建立十方面机制,内容全面详实,既有理论深度又具有实践性、可操作性,让最高法院司法责任制培训会议精神入脑入心,使参会者更新了司法责任制理念,又坚定了下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信心和决心,为司法责任制落实提供了工作思路和指导意见。
会议还结合最高法院司法责任制培训会议精神及田副院长的讲授心得,研讨了《云南法院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意见》、《云南法院审判权清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规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与会者积极发言,提出了许多合理、科学的意见建议。
最后,赵专委对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 深刻学习领会田副院长授课精神,并结合实际落实到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中。 二是 结合与会者提出的合理、科学的修改意见建议及最高法院司法责任制培训会议精神,及时对四项制度修改完善,尽快提交省高院司改领导小组讨论。 三是 机关试点部门做好司法责任制试点工作前期准备,随时准备开展试点,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司法改革工作。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