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服务承诺书
07.10.2014 19:10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服务承诺书
我是云南省财政厅厅长:陈秋生。我谨代表云南省财政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如下承诺:
一、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运转程序,规范财政收支运行和财政财务管理,秉公用权,勤政廉洁,保证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安全、有效。
二、履职尽责。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财政支出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和边疆民族地区倾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工作高效。实行定岗定责和AB角制度,确保角色有替补,工作不间断。对预算批复、预算资金拨付、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对没有明确规定的尽可能缩短办结时间,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我厅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财政预决算报告、政策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办理依据、程序、时限等信息,实行阳光政务。
五、文明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兑现服务承诺,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工作程序,工作中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忱服务。
六、接受监督。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规范行政行为,建立监督机制,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投诉举报电话:0871-3645099。
云南省财政厅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省财政厅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云网查询。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7.10.2014 19:10
故
事
云南省财政厅举行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
12月12日上午,财政厅
《法制日报》《中国财经报》报道我省司改经费管理改革
2016年11月26日,财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出台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云南省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