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监察基层业务骨干培训在昆举行

03.04.2015  17:1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加快推进全省网格化、规范排污费征收等各项工作,总结新法实施以来的经验教训,全面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素质,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于2015年3月26-27日举行环境监察基层业务骨干培训,由总队长黄杰同志主持,环保厅副厅长杨志强同志作动员讲话,各州市环保局分管领导、支队长、大队负责人和省环境监察总队全体人员共220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时间紧凑,既有各州市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也有各相关业务骨干就各项工作进行培训讲解。在各州市的交流发言中,昆明市着重介绍“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与司法部门联合执法的经验做法,玉溪市交流了环境监察工作和排污收费的经验做法,大理州总结了在查处“土法炼金”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的经验做法,文山州将2014年西南督查中心的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作为全省网格化试点的红河州个旧市交流了在网格化试点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和进展情况。总队业务骨干分别就新《环境保护法》和4个配套细则、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网格化工作、2015-2017年岗位培训工作、排污收费和稽查工作进行了讲解,传达了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强化了手中的执法利器,也让环境监察人员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

在培训中,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长冯胜瑜同志结合“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作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冯胜瑜同志围绕“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廉洁执法”作了生动演讲,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环保工作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求大家做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要率先垂范、耐得住寂寞,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水平。

今年作为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将强化监察队伍建设作为提高环境监察能力的重要抓手,将继续组织开展环境监察培训,全力打造业务过硬、效能突出的环境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