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顺利通过审查
2016年11月19日,云南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进行了技术审查,会议邀请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云南省林业科学院、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的6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进行了专家论证。
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云南省水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编制情况的汇报,各位专家分别发表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一是《规划》在分析云南省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国家及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对水土保持的需求,以及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有关对云南省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规划》技术路线清晰,基础资料翔实,指导思想和原则正确、目标任务明确,内容全面、符合云南省实际。二是《规划》在全国水土保持三级区划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划分了20个四级分区,并按分区提出了总体布局,总体上满足云南省水土保持要求,是合理可行的。三是《规划》提出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合适,措施体系完整,任务和规模合理,重点项目及近期安排符合云南省水土流失治理实际需求。四是《规划》提出的监测及信息化、综合监管等规划内容合适,重点工作内容及近期安排合理,满足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监督工作要求。
专家组一致同意《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通过审查。和俊副厅长做了总结发言,强调了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规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省水利厅,同时向省级各相关厅局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力争年底上报省政府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