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小学老师也可申请正高职称
昨日,云南省召开了职称改革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安排部署了全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改革是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并将中小学教师的职称等级更新为五级。这意味着,我省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可申报的最高级职称达到了俗称为“教授”的正高级职称。这项改革从今年开始,年底前完成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首次评聘,初步实现制度入轨,明年开始进入常态化评聘。
统一职称制度
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涉及到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
我省于2015年底启动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前期工作,近日印发了《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此次会议就此进行部署。
方案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和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合并为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
职称档次依次设置为5个级别: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正高级教师(正高)。这样一来,小学教师通过努力也能申报教授级别的职称。
完善评价标准
方案对于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完善了评价标准,按照突出师德素养、教育教学业绩的导向要求,改变过分强调学历和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不断提高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另外,还创新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业内评价机制。
改革时间表
第一阶段(6月底前),完成新旧职称资格的过渡;
第二阶段(8月底前),完成三级、二级、一级教师的评审和高级教师的申报工作;
第三阶段(10月底前),完成副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的评审工作。
新闻背景
现行职称制度弊端大
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首次职称改革时建立的,分为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两个职称系列,中学教师最高职称为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职称只到小学高级教师(中级)。也就是说,如果是小学教师,即便曾经得过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到退休也依然只能是中级职称。云南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吴跃东说,这样的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让中小学老师的职业发展通道不理想。另外,由于职称等级与工资、退休后待遇水平有很大关联,也影响到了中小学老师薪资增长空间。
春城晚报 记者 陆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