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解读

22.04.2022  22:50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实现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各成员单位联合印发。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考虑

规划》由职业健康现状和问题、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组成。

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效显著,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范围逐步扩大,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规划》分析了“十四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要表现在:一是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难度加大;二是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人群领域不断扩展,职业健康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三是职业健康监管、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还不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四是部分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规划》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

规划》确定的目标是: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14项主要指标。在指标设置上,对于“十三五”时期已经完成的指标,“十四五”时期不再体现;一些需要持续推进的指标在微调的基础上继续保留;为了体现高质量发展对职业健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一些新的指标;为了与健康中国、健康云南行动的有关指标相衔接,把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中一些指标也纳入规划指标之中。

三、《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了8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设置了5个专栏。

一是深化源头预防,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一方面要通过调整产业政策、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等工作,强化对传统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患等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

二是严格监管执法,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效率。强化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的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强化救治措施,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风险评估,实施分类监管,提高预警能力。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提升救治康复能力。发挥多项保险制度的作用,减轻患者医疗负担。落实救助政策,保障职业病患者基本生活。

四是推动健康企业建设,提升职业人群健康水平。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动健康企业建设,推进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鼓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交通运输等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定活动。

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和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

六是推动科技创新,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推动将职业健康关键技术、重大项目纳入省和州市科技计划,开展前沿基础性研究、防护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形成一批先进技术成果并推广应用。

七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效能。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建设全省一体化的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加强部门信息共享。

八是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提升劳动者自我防护和依法维权意识。

规划》在主要任务中设置了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健康企业建设、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国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职业健康科技创新等5个专栏。设置这5个专栏,主要是为了解决制约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短板与弱项问题,提升职业病防治的服务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政策融合;三是做好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实施;四是加强督查评估,确保规划落实。


来源:职业健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