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06.2017  12:42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6年4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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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