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仇和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27.03.2015  10:54

    昨日下午,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结束。

    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关于《云南省三江滇西北流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补偿条例》终止审议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的决议和关于批准《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等5件单行条例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仇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