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法院重点调研课题验收评审会在昆召开

10.12.2016  01:05

 

 

(田成有副院长点评)

 

在法学研究广阔的领域中,我们占有法学研究的富矿,我们拥有一切研究者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资源和独特优势,我们不该缺席,我们要直面现实,服务现实,自觉做经世致用的‘时代问答’,做决策咨询的‘最强大脑’,应该贡献出我们应有的思想见识和智慧洞察”。2016年12月8日,2015年云南法院重点调研课题验收评审会在安宁市人民法院召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作了《法官如何写作》的主题讲话。

 

(安宁法院李志昆院长致辞)

 

  (云南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吴洁主持)

 

 

(官渡区法院院长孙敏做课题汇报)

 

此次课题评审会亮点纷呈:评审会现场简朴大方,安宁市法院李志昆院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的致辞让人耳目一新;主持人、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吴洁 “讲故事”式的主持方式生动鲜活;所有课题全部采取ppt形式进行汇报;官渡区法院院长孙敏等多位院长积极担任课题汇报人;参加评审的课题紧紧围绕法院法治传播、司法解释实施、疑难案件的审理等法院工作实务为中心进行研究;评审专家分组分段式点评;当场汇总公布获奖课题名单。

 

(评审专家、省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周翔点评)

 

(评审专家、云南大学法学院陈云东书记点评)

 

(评审专家、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曾粤兴院长点评)

 

评审会上,省高院新闻办、昆明中院、楚雄中院、曲靖中院、安宁市法院、官渡区法院、盘龙区法院、罗平县法院、麒麟区法院等9家入围的课题组成员对课题内容进行了汇报。田成有、陈云东、曾粤兴、刘静坤、周翔、戴净、孙熹、吴洁等八位来自司法机关和高等院校的评审委员对9个入围的课题进行评审并进行了点评。经过专家委员会的认真评审,云南高院新闻办的《法院文化视角下的法治传播路径研究》、官渡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法2015年司法解释贯彻实施相关问题的调研》获得一等奖。其他七个课题分获二、三等奖。

 

(现场颁奖)

 

针对“法官如何写作”这一命题,田成有副院长指出,法官的写作区别于专家学者的研究,一是法官的写作要以问题为导向。要把出发点放在问题上而非说教上,放在分析上而非思辨上,放在实际问题的关注上而非宏大理论的阐述上。法官的写作应该从具体的事例和常识出发,从我们丰富的实践中被忽略的小地方入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从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上下手、突破,要在理论联系实际向下功夫、见功底。二是法官的写作要以创新为动力。法官要不断地扩大知识面,加强学科之间的对话,打破研究的封闭、割裂,构建跨学科的知识体系,要做扎根、长期的调研,认真探求、自我苛刻,用时间去泡,用勤奋去拱,如此才能取得突破、获得创新。三是法官的写作要以转化为目的。法官的优势在于解决实际问题,大量法律适用中的具体问题需要法官认真研究解决,要注重成果转化。法官的写作要以用为贵,从大处着眼,重点研究解决新形势下法院面临的问题和应采取的应对策略,从小处切入,围绕中心工作,围绕审判反映的难点,法律适用的困惑点、统计数据的异常点,找准调研的切入点,使调研工作更多地贴近审判实际,更多地贴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多地服务于审判的需要。

参加这样的评审会,对我而言更是一种学习,中国的司法水平要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法官必须带着思考意识和问题意识去开展大量的调研。今天这些针对司法实务开展的课题,契合现实需求,非常有意义,很好!”课题评审专家、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陈云东说。

课题评审专家、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粤兴说:“实践出真知,如果我们的法官都能一手抓审判一手抓调研,那么我们的法官就能从法律适用的‘技术员’提升为‘工程师’

 

(田成有副院长与青年法官分享调研体会)

评审结束后,田成有副院长与青年法官们共同分享了调研的心得体会。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 与安全相关的事绝不能开玩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安全防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