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敬老月”活动丰富多彩

28.11.2014  11:59

 

10月2日,是我国第二个法定的“老年节”和我省第27届“敬老节”.10月份是全国确定的第五个“敬老月”。8月6日省老龄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对今年的“敬老月”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据此,省级层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敬老月”系列活动,旨在激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敬老助老传统美德,创新敬老文化内涵,努力形成浓厚的敬老助老和推进老龄工作的社会氛围。

一是召开“敬老月”活动新闻发布会。9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和省老龄办联合举行“云南省2014年敬老月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敬老月系列活动安排。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田虎青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委专职副主任和向群发布新闻。20多家中央驻滇和云南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和向群副主任和省老龄办宣传调研处处长卢红军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

二是开展“彩云百岁寿星关爱活动”。9月27日下午,时任省委书记秦光荣,时任省长李纪恒,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曹建方,副省长张祖林等省领导在昆明看望了四位百岁老人。给老人送去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良好祝愿。

三是开展“关爱老人·灾区行”走访慰问活动。9月中旬,由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委专职副主任和向群率队开展了“关爱老人·灾区行”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8·3”地震中受灾的鲁甸、会泽等灾区集中安置点老人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服务组织。

四是开展“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省老龄办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老有所为“先进典型推荐宣传活动。在各地和省属老年社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省老龄办组织专家评选出全省”十佳”老有所为楷模,并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我省老年人自强不息、老有所为的典型事迹,激励广大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观,进一步“老有所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再做贡献。

五是开展 “我和我的爷爷奶奶”敬老文化主题公益活动。9月至11月,省老龄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我和我的爷爷奶奶”敬老文化主题公益活动。活动以全省各类在校学生为主体,积极动员社会成员广泛参与,自下而上征集反映敬老助老的故事、绘画、摄影三类作品,并在昆明信息港开设作品展示和网络点赞互动展示平台。分三个年龄组,分别设立一等奖70名、二等奖140名、三等奖210名、优秀奖2576名、组织奖52个、网络人气奖100名。11月28日举行了隆重的颁奖活动。

六是召开修订《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立法协商会。11月3日下午,“协商会”在省政协召开。民盟中央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倪慧芳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来自我省各个领域的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媒体记者共56人参加了协商会。会议由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蒋平主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委专职副主任和向群首先介绍了《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简称“条例”)的修订背景;九位省政常委(委员)就《条例》的修订进行重点发言;省民政厅副厅长胥廷义以及七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先后发言,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最后,民盟中央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倪慧芳发表了重要讲话。这次协商会由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共同主办,由云南政协报社承办。这是我省立法协商工作的一次创新实践,《条例》的修订正式拉开了序幕。

七是刊发《慰问信》。10月2日,《云南日报》和《云南老年报》刊登了时任省委书记秦光荣、时任省长李纪恒以个人名义向全省各族老年朋友、各级老龄组织和全体老龄工作者发出的《慰问信》,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老龄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八是发送手机公益短信。9月28日,省老龄委在全省范围内通过手机发送了“老年节”公益短信,向各族老年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祝愿。

九是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评选推荐活动。根据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开展了自下而上的评选推荐工作,努力把评选推荐的过程变成宣传过程,变成学习的过程,变成敬老爱老助老的过程。我省上报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的意见是:曲靖市老龄委办公室等5单位为“全国敬老模范单位”;刘老五等3人为“中华孝亲敬老楷模”候选人;方祖秀等103人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

十是编印“敬老月”活动专刊。“敬老月”活动结束后,省老龄办宣传调研处系统收集活动情况,精心编排,印制云南省2014年“敬老月”活动专刊。对进一步扩大宣传,保存老龄工作资料将起到积极作用。

在省老龄委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的同时,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州、市、县以及基层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敬老月活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全省1393名百岁老人中广泛开展了“六个一”慰问活动,社会反响强列:向每位百岁老人赠送一张老年节节日贺卡、拍一张全家福照片、免费体检一次、赠送一份慰问金(每人2000元)、赠送一份慰问品、建立一项志愿者为百岁老人送温情制度。

 

云南省老龄办宣传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