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动世界遗产保护与发展
我国48项世界遗产中,我省有丽江古城、南方喀斯特(云南石林)、三江并流、澄江化石地、红河哈尼梯田5项世界遗产,位居全国前列——
云南:推动世界遗产保护与发展
红河哈尼梯田
研讨会会场
10月20日至21日,神奇的帽天山下、美丽的抚仙湖畔,迎来纪念中国世界遗产30周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70周年暨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专题研讨会的隆重召开。来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的代表,国家各相关部委、省级和地方政府代表,涉及风景名胜区的近40个遗产地管理者,以及世界遗产领域专家学者等超过150名与会者齐聚澄江,共同回顾、分享和讨论世界遗产保护经验,探讨未来世界遗产、国家公园发展战略。对此,记者就云南世界遗产的保护措施、经验等问题进行了采访。
专家赞赏云南管理利用模式
云南省目前共有世界遗产5项,与四川、河南并列全国第二;其中,世界自然遗产有3项,与四川省并列位于全国第一。丽江古城是我国第一个城市类世界遗产;三江并流是我国第一个系列世界遗产;澄江化石地是我国第一个化石类遗产;哈尼梯田是我国第一个冠以民族名称的农耕文化类遗产。云南世界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约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8%,远高于全国2%的平均水平。
多年来,云南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理念不断升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了由主管部门保护向全社会共同保护的转变、由注重遗产资源本体保护向遗产环境整体保护的转变,较好地实现了自然文化遗产的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
与国内外普遍实践相一致,我省的世界自然遗产主要依托《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和《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法定保护地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有效管理,形成了由国家、省级、遗产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的制度体系。
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在研讨会说,云南省历来高度重视世界遗产管理,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云南省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等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建立健全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保护措施和监测设施,严格保护遗产地的资源、生态和环境。
他表示,云南将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责任意识,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全面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将继续发扬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组织机构和各国专家的对话交流与务实合作,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工作经验,促进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与会专家在采访中纷纷表示,云南重视世界遗产保护工作,认真履行《世界遗产公约》,不断加强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解决世界遗产保护面临的各种挑战和问题,在促进自身世界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同时,有力支撑了全球世界遗产核心价值理念的传播和推动了世界遗产事业的快速发展,云南省对世界遗产的保护措施和做法值得肯定。
研讨会上,各国专家对“丽江老君山始终坚持保护优先、适当开发、社区参与、共管共建的发展理念”赞赏有加。丽江在认清保护价值,分析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以把老君山建设成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先进区、中国生态旅游示范区、和谐共融文明社区为目标,实践和探索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共管机制,完善规划编制,严格保护资源,实施重点管控,培育生态产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