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 云南事业单位可直聘高层次人才

25.01.2017  05:40

云南网讯(记者 李星佺)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直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省内事业单位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时,可以开启“绿色通道”直接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建立人事关系。

高层次人才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部级领军人才入选者以及相应层次者、获得国家级单项奖前3名者;在相关行业领域内有较深专业造诣的优秀拔尖人才和技能精湛的高技能人才。

据《办法》高层次人才直聘分两个层次。一是直接为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聘用,即创新公开招聘方式,由省人社厅直接为高层次人才办理聘用手续。二是直接进行岗位聘任,即在有空岗的前提下,不唯职称和学历,可以突破岗位设置的基本条件和程序,由单位评审认定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

高层次人才直聘由五个步骤组成:成立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公示→报批→聘用。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了高层次人才直聘的原则、范围、条件、程序,实现了“不唯资历、不唯职称”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高层次人才建立人事关系、办理岗位聘任建立便捷高效的政策新通道,有利于构建具有云南特点和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事人才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