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7月24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存量房交易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7月24日起,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不需要提供公证书。8月1日起,当事人申请办理存量房买卖(网签、审核备案、缴费、出具《交易告知书》),在一个工作日内即时办理完结。
《通知》指出,当事人可以向任一网签点申请办理存量房买卖相关工作,也可到各房产交易中心大厅自由网签点申请办理,各网签点不得强制当事人办理公证、收取公证费。(昆明日报 记者吴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