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全面开展药械质量安全排查

12.02.2020  13:51

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通知》《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强体温监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紧急通知》《关于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全面恢复营业的通知》等文件,为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协调购进群众急需购买的药品及防护用品,保障市场供给。为加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市药品零售企业重点关注到店购买消炎药、退烧药、止咳药等疫情发病症状的顾客,采取劝导就医,并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5家,药品批发企业7家,药品零售企业1056户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37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878人次。在检查过程中督促企业在严把药械质量关的前提下,积极采购防护用品和抗病毒药品,防止出现长期断货情况的发生,确保防护用品和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