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大研古城部分停业商铺已恢复营业 游客游览秩序正常

02.06.2016  16:20

          6月1日上午9时许,丽江大研古城东大街、七一街、光义街等路段,部分经营户采取关店停业的方式,抵制征收丽江古城维护费。

        事件发生后,丽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古城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在关店停业的街道进行宣传、疏导,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全面开展相关工作。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发布《关于丽江大研古城部分商户关店停业的相关情况通报(一)》。

        据通报,经宣传、疏导,上午11时以后,部分商铺已陆续开始正常营业。目前,大研古城游客游览秩序正常。相关部门对部分煽动、教唆经营户参与关店停业、胁迫正常经营者关店停业的人员,已依法介入调查处理。   

          据通报,丽江古城于1997年12月4日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为筹措古城保护管理资金,200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对到丽江县城市规划区旅游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人员收取丽江古城维护费,收费标准为20元/人/天。2007年,经云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准,将丽江古城维护费的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次80元。

            根据《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的规定,利用丽江古城资源从事经营、旅游或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丽江古城维护费。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设立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由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依法征收丽江古城维护费和管理、使用丽江古城保护经费。丽江古城维护费是依法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