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四创两申”改善人居环境(转自云南日报)

06.06.2016  19:31

        本报讯(记者 李秀春) 近年来,丽江市在成功创建全国园林城市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等为主要内容的“四创两申”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

        作为国内外著名的旅游城市,丽江市坚持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创建全国园林城市,全面提升了城市园林绿化水平。2009年至今,共投入绿化建设资金10.29亿元,实施了38个大型重点绿化建设项目,新增绿地面积156.4万平方米。城区绿化,现在已形成以城市干道、林带为骨架,公园、城市小客厅、广场为重点,社区居民庭院绿化为补充,城郊及城市面山为衬托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和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目前,丽江中心城区共建成各类绿地753.4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0.5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30.22平方米。

        丽江是名副其实的“高原水城”。2012年3月,丽江市正式启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以后,紧紧围绕“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改善水环境、规范城市节水管理”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节约用水和集约用水管理,不断推进城市节水管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同时,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促进综合卫生水平明显改善,有效提升了城市品位。2012年2月27日,丽江市正式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来,累计投入资金4亿多元,建成了1个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业园区、2座污水处理厂、5个医源性污水处理系统、11座垃圾中转站,实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4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改造旱厕59座、农贸市场12个,极大地改善了公共卫生状况。目前,丽江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状况优良率保持100%,年均优级天数达300天以上。

        通过坚持不懈的“四创两申”,丽江市已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并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