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表

17.11.2014  14:39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 更新时间:2014-11-17 11: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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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承接好省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精简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承接审批事项的能力。

市编办

一是对应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38项行政审批项目和6个子项的要求,通过取消、下放和承接实施等方式予以贯彻落实。省级下放县(区)的项目一律下放,省级下放市级的项目及时承接落实,省级取消项目涉及市级项目的对应取消。

二是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的决定》公布行政审批项目为基础,对照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公布要素,对部门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相关要素进行规范优化和动态调整。

三是由市直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填报,防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缺失和遗漏。

2.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管理保留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

一是按照省级确定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界定标准和要求,对市级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归类,以政府文件公布了《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二是及时公布了市级32个部门现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262项,其中:行政许可20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62项;公布临沧工业园区现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8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5项。对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清单和目录化管理,未纳入目录范围的一律不得实施或变相审批。通过临沧日报、临沧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沧电视台、临沧机构编制网站等向社会和公众公开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同时公开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的投诉监督渠道,对部门行使行政审批权力进行监督。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方式创新,开展临沧市本级、临翔区、凤庆县及发改、工信、民政、道路运输管理4个系统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建设试点,确保2014年底前建成各级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并实现30%以上的审批事项可全流程网上办理、跟踪、查询办理进度以及全过程监督。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取消、谁监管”的原则,由主管部门制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府职能有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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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规定,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

市发改委

临沧市年初提出了开展100项上亿元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已经提前开工12项。共安排205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重点用于祥云至临沧铁路建设、玉溪(新平)至普洱(镇沅)至临沧(临翔)高速公路、沧源机场、市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边合区孟定核心园区市政道路建设等16个项目前期工作。

2.继续执行小(一)型水库可研无前置条件审批。

认真贯彻执行小(一)型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无前置条件的要求,今年共批复临翔区龙浩坝水库工程和云县杨家村水库工程2件小(一)型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均无前置审批条件。

3.规范和完善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工作;提前做好用地报批材料基础工作,提高用地报批材料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4.建立上下联动、衔接顺畅的协调机制,确保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一是国土部门根据年初市政府确定的省级“三个一百”和市级“四个一百”等重大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二是简化报批材料,优化审批程序。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由26项减至13项,城市(镇)建设用地报批资料从15项减至9项。对符合条件的用地有关报件,审查报批工作在收到完备报件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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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吸引民间投资配套政策措施

1.认真落实民间投资36条和相关实施细则,对民营经济实行与国有经济同样的支持政策,特别是在信贷金融、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供应、行政收费等方面,对民间投资给予同等待遇,

市发改委

一是在加强有效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全市金融市场、金融组织机构和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在安排财政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等政府性资金以及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时,落实“公平待遇”的原则,逐步增加支持民间投资农业开发、技术创新和改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教育、社会福利、文化产业、体育事业、经贸流通等项目资金数量。

三是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民间投资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与其他同类项目享有同等土地、金融、建设、环境保障等扶持政策。

2.加强宏观调控,将民间投资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使民间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总要求相衔接。

临沧市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建设规划和项目计划时,已充分吸纳了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和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鼓励、支持、引导民间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各县(区)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60%。

3.制定出台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金融政策,逐步建立起为民间投资发展服务的多种担保机构,形成以财政出资为主、多种担保机构共存的担保体系。

已结合临沧实际制定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4.简化审批程序,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交通运输、城市基础设施、水利、环保、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行业。

已对涉及民间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整合,并运用网上咨询、申报和审批等手段,开展“并联审批”;切实贯彻执行国家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的基础设施等领域,凡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产业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属核准制项目的提高办事效率,缩短时间,加速推进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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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重大建设项目开工率

1.建立新开工项目目标责任制,主动创造项目开工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开工。

市发改委

临沧市建立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项目代办、上报跟踪、督办监察、统计台帐、情况通报、领导挂钩、考核奖励、行政问责等制度,对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年初提出的100项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已明确了市级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及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区)、部门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格局。目前已开工95项,完成投资51.7亿元。

2.认真落实省政府重点项目集中开工要求,确保每个季度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每个季度解决一批重点项目的问题及困难。

先后3次组织36个项目参与全省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3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06.89亿元,已完成投资10.07亿元,其中:14个投资额在亿元以上项目计划总投资99.02亿元,已完成投资7.32亿元;8个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计划总投资4.82亿元,已完成投资1.51亿元;14个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计划总投资3.04亿元,已完成投资1.24亿元。

3.切实抓好列入全市“四个一百”重点新开工项目中未开工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尽快开工建设。

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搞好协调,主动服务,高效扎实地解决好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及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项目业主加大力度,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完善相关手续,积极创造开工条件,确保“四个一百”上亿元重点新开工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建设。

4.加快推进重点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力争祥云至临沧铁路年内开工,继续做好玉溪至临沧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为尽快开工创造条件。

一是祥云至临沧铁路已列入省政府2014年新开工铁路项目计划,国家发改委已批复项目建议书,正在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估、项目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文物考古调查9个可研支撑性报件的报批及地震安全性评价、林业调查报告、洪水影响评价、通航论证、综合经营开发5个初步设计支撑性报件的编报工作。

二是玉溪新平至普洱镇沅至临沧临翔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抓紧推进,计划2015年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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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进一步加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筹集力度

1.采取国家投、财政拿、集体筹、银行贷、招商引等办法,拓宽水利建设资金来源。

市发改委

目前,全市21件在建水源工程已配套39937万元。对中央资金支持项目达不到最低配套要求的,计划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2.按照高于财政收入增幅预算安排水利投入。

水利工程项目市级配套资金1800万元;爱心水窖工程建设经费600万元;防汛抗旱等工作经费285万元。

3.认真落实水资源费全额安排用于水利建设、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计提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等政策,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

今年全市地方水利工程累计投入资金9047.873万元,其中财政性专项资金5613.48万元、水利建设基金11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26.43万元、其他2846.96万元。

4.认真落实城市建设维护税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安营业税重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

认真落实城市建设维护税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安营业税重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资金同其他市级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同时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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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程步伐

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执行标准,强化督促落实,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市住建局

2014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4100户,其中临翔区500户、云县800户、凤庆县1400户、镇康县800户、耿马自治县500户、双江自治县100户。根据县(区)实际情况,主要采取拆除新建及进行旧城区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推进改造,其中:综合整治1600户、拆除新建2200户(均为货币安置补偿)、改扩建300户,计划总投资5.6亿元。截止10月30日已全面开工建设,完成投资3.7亿元。

临沧市与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临沧市2014年—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采取三种模式推进棚户区改造:一是采取投融建管营模式,由西交建设集团公司作为融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主体(负责安置住房建设)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县(区)政府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二是采取项目转贷款模式,由西交建设集团公司提供融资贷款,县(区)政府作为建设主体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是由社会资本投资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西交建设集团公司可提供贷款支持。目前,我市配合西交建设集团共同梳理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9个,回迁安置房约1.05万套,项目总投资约70亿元。其中,临翔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6个,回迁安置房9018套,项目总投资约64.7亿元;凤庆县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回迁安置房276套,项目总投资约2.67亿元;镇康县棚户区改造项目1个,回迁安置房397套,项目总投资约2.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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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1.统筹住建、发改、环保等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导向,按照规范要求,积极编制项目申报计划,争取上级支持。

市发改委

2014年申报中央预算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7个,总投资25.78亿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4亿元。申报2015年中央预算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2个,总投资19.25亿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6.07亿元。

2.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吸引民间资本投向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多元化发展。

临沧市正在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集中财力建设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有合理回报或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可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创新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方式,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一次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旧城改造以及城镇供水设施、节水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县城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营,重点实施好特色小镇治污工程项目,提升城市电力、电讯、燃气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孟定生活垃圾处理场、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等7个治污项目可研报告获省发改委批复,组织上报了耿马县孟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临翔区城市排水管网配套完善工程、凤庆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耿马县孟定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等11个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申请今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目前已有10个项目下达资金计划,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8500万元,已有5个项目开工建设,其余未开工项目年底前将全部开工建设。

4.大力服务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城市品位。

深入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创建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品位,积极向上争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014年累计下达项目资金49526万元,为城市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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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信息消费发展

1.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消费技术产品推广、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重大信息化示范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

市工信委

一是整合、完善和提升全市通讯网络,开展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应用,城镇、农村和边远山区的通讯网络建设全面推进。中国移动临沧分公司已开通4G基站621个,实现临沧全市8县(区)主城区4G信号全面覆盖和重点乡镇4G信号覆盖;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已完成城市网络覆盖规划和一期大部分基站站址获取工作,共建设180个基站。截止9月底,全市有固定电话用户16.6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85.87万户,互联网用户达19.49万户;建成GSM、CDMA、3G和4G网络基站4733个(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基站726个),实现了全市行政村100%、自然村92.86%,以及国道、省道90%无线通信网络覆盖;宽带业务出口带宽已超80G,接入设备端口22万个。全市光缆线路21034.7公里,光纤到户覆盖用户数3.88万户,实现了乡镇光缆和有线宽带100%覆盖,行政村有线宽带覆盖率65%。网络电视(Iptv)用户36609户,有线电视用户20万户,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12万户,  全市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8%。

二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重点组织实施了一批蔗糖提质增效、制茶产业转型升级、矿产品精深加工等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改造项目,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成企业局域网55户,使用OA系统51户,使用ERP(主要是财务)53户,使用嵌入式(工业控制)软件27户,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3324万元,专职从事信息化人员203人。

三是加大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临沧工业园区与北京迪未数视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投资5亿元建设临沧云计算中心项目;云南如意橡胶集团镇康康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大学共同合作开发建设了云南蚌孔高原万亩天然草山肉牛(羊)养殖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该系统覆盖整个畜牧庄园建设中的肉牛(羊)养殖、生产、加工、管理等各个环节,有效提升畜牧庄园的自动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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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信息消费发展

2.继续实施“光网城市 宽带临沧”战略,加强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和业务创新,大力发展融合型业务,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快捷、便利服务。

市工信委

中国移动临沧分公司启动了临沧分公司社区有线宽带及农村无线宽带建设工程,社区有线宽带全部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农村无线宽带采用WBS+CPE方式建设。截止9月份,已建成城市有线宽带社区212个,建成端口32695个;建成农村无线宽带站点459个,建成端口22220个。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对宽带接入网进行升级改造和延伸覆盖,累计完成6万多线宽带接入设备改造,完成光速宽带FTTH覆盖9万多家庭住户。

3.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向提供涵盖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全流程服务发展,充分发挥“云南生物产业电子商务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骨干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引导中小企业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一是按照1-3季度累计销售收入每225万元补助20万,每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标准,帮助4户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通过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发生电子商务交易的工业企业向省级申报补助。

二是对全市工业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建网络销售平台,年度网络销售额突破2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

三是加快云南生物产业电子商务基地项目建设,中国芒果交易网、中国龙胆草交易网、中国苦荞交易网、中国绿茶交易网、中国核桃油交易网、中国低聚果糖交易网、中国鸡血藤交易网、中国石斛交易网等14个单品交易平台已经正式签订建设协议并上线运行。2014年1-10月全市工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销售企业17户,其中10户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交易额3327.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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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进一步促进信息消费发展

4.做好信息基础设施用地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建设规划、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的衔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市工信委

一是明确由市住建局和城乡规划局负责信息基础设施用地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建设规划、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的衔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是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和公共场所向通信企业开放,满足建设基站和线路等通信基础设施需要。

三是明确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通信和广电机房、基站等项目征地、供地、办证等工作。

四是明确电力部门对通信、广电运营企业的基站、机房、数据中心等用电执行一般工业电价,云计算中心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

五是依照相关国家和地方光纤到户标准,指导各通信运营商对老旧小区进行“光纤入户”改造,对新建住宅“光纤入户”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

5.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明确各级工信部门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灾难备份设施建设的指导和协调职责,配合所属县(区)公安网安大队开展相应等级的安全建设和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整改和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系统以及工业、交通、能源、水利、医疗、社保、金融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通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等基础信息网络,电力系统、城市设施及重要工业控制系统的安全管理,提高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等能力。

三是会同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密码管理局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全市网络信息安全抽查,查找安全漏洞和隐患,评估安全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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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1.积极申报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争取资金支持,提高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市发改委

组织上报了临沧市节能监察支队和云县、永德、沧源节能监察大队能力建设项目、云县幸福糖业有限公司制糖节水项目等6个节能项目,申请今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2000万元。目前已有5个项目下达资金计划,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789万元,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组织上报了低碳社区试点项目、临通大酒店绿色酒店、凤庆县污泥复合清洁燃料厂建设等10个低碳项目,申请省级专项补助1000万元。

2.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从源头杜绝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项目。

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目前共受理办结节能评估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7项。

3.认真抓好2014年3个省级和5个中央节能节水项目的落实和推进,发挥示范效应。

南华糖业有限公司耿马、耿马华侨、晶鑫、勐堆4个制糖子公司工艺节水技术改造项目,融基生物开发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食品加工用酵母项已完工。茅粮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次循环利用木瓜渣年产2000吨木瓜白兰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7%,计划年底前完工投产。云县幸福糖业制糖节水技术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计划年底全面竣工。

4.继续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有序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加强城镇过境河流沿河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对中小企业清洁生产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提高清洁生产的技术水平;推进8个省级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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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1.立足当地特色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健康养老服务、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康体养生旅游产业以及多样化健康服务业。

市发改委

成立了临沧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临沧市促进健康服务业专项行动计划专题材料编报工作;研究提出了临沧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到2017年,全市健康服务业发展项目规划总投资达543亿元,健康服务业产值总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明确了市直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负责提出我市2014-2017年实施的专项、重点打造产业、培养产品品牌、规模产值及上下对口联系衔接工作。

2.推进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沧市人民医院青华医院、临沧文化中心、临翔区博尚亚高原训练基地、临沧市城市森林公园、临翔区春爽·森林国际温泉庄园、临沧天颐茶庄园、双江县冰岛茶庄园、凤庆滇红茶庄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组织上报了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百里长湖生态旅游度假区、临沧市养老养生庄园、临沧市人民医院青华医院、临沧航空龙胆草育苗示范庄园等一批临沧市健康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7年)重点项目,共214项,规划总投资573亿元,并多次与省发改委汇报衔接,争取上报项目更多的进入全省计划盘子,得到国家和省的政策资金支持。

3.将健康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并加大支持力度。

今年年初认真筛选了9个符合条件的项目,以临发改发〔2014〕65号文件上报省发改委,积极争取2014年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9个项目概算总投资1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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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建立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4.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市发改委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引导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优质健康服务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引导设立由金融机构和有实力的企业共同建立健康服务产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鼓励基金向健康服务领域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投资。

5.加快推进城市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

加快推进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省发改委共安排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5项,总投资112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70万元,省预算内资金235万元,市县配套418万元。项目建成后,新增养老床位190张。

6.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依托,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临沧市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通过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有效解决养老服务人才需求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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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落实情况

十一

加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成立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机构,细化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市发改委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函》(云发改办社会〔2014〕365号)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时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

2.研究提出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相关政策措施,着力抓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提升旅游发展文化内涵、挖掘特色农业发展潜力、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五个方面的工作,储备一批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在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项目建设。。

提出了《临沧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重点项目表》上报省发改委,共60项,计划总投资6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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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落实情况

十二

全面落实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

继续贯彻执行好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市财政局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和“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强化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十三

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建立上下沟通联动机制,积极争取省分行政策指导、信贷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支持。

市金融办

市金融办、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信用社临沧办事处积极向省级分行进行沟通汇报,省级分行表示将在增加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规模、协调推介指导更多市外银行加大临沧信贷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至10月末,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已经安排新增农村信用社贷款规模3亿元。

2.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缓解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市金融办公室、市工信委、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临沧银监分局联合召开全市2014年促进企业发展项目融资推介签约会议,全市筛选融资项目249个,协议贷款金额87.7亿元,其中:8县(区)与8家银行签订政银合作贷款意向协议87.7亿元。8家银行与74家企业签订银企合作贷款投放协议38.6亿元。截至9月末,已投放企业贷款30.52亿元。在凤庆县举行了“凤庆县融资合作洽谈会暨签约仪式”,市级各银行与凤庆县政府签订支持企业贷款11.19亿元,其中2014年投放7.39亿元,2015年上半年投放3.8亿元。截至9月末,已投放凤庆县企业贷款5.59亿元。

3.加大对小微企业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深入实施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行动,截止9月末,全市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107.27亿元,比年初增25.31亿元,增长30.9%,同比增长38.8%。依托市工业投资公司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强化与国开行云南省分行、工行临沧市分行的深度合作,增加贷款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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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4.依托融资平台服务企业和项目,增加贷款投放。

市金融办

截止9月末,市工业投资公司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直贷和平台融资、工行临沧市分行委托贷款、标准厂房等融资额达7.653亿元;全市大型企业贷款余额60.05亿元,比年初增3.56亿元,增长6.3%;中型企业贷款余额50.09亿元,比年初增5.53亿元,增长12.4%;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107.27亿元,比年初增25.31亿元,增长30.9%。政策性银行国开行云南省分行支持我市项目贷款余额34.49亿元,我市企业向市外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余额59.96亿元。

5.调整优化结构,提高农业贷款比重,积极支持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

从广度和深度上积极探索拓展支农服务,切实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投入。人行临沧中支利用支农再贷款和差额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制定2014年《信贷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支持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农业贷款比重,9月末,涉农贷款余额206.82亿元,比年初增加  36.7亿元,增长21.57%,增速比各项贷款高2.55个百分点,实现了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两个高于”目标。政府相关部门落实涉农贷款奖励资金425.3万元,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

十四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1.成立“三农”金融事业部,设立专营服务机构。

农行临沧分行设立了三农金融事业部,其中包括  “二部六中心”。即二部为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六中心”为:三农资本与资金管理中心、三农核算与考评中心、三农风险管理中心、三农信用管理中心和三农信用审批中心、三农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信用社设立惠农专柜。于2010年在云南省实现13个机构缺失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截至2014年9月末,全市13个金融服务缺失乡镇新设机构网点各项贷款余额1.3亿元,较年初增加0.52亿元,增长66.7%,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49.27个百分点。

2.实施差异化激励机制,促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通过建立政府上下联动、金融整体联动、村组左右联动的“三级联动”创评机制,正向激励优惠政策,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等方式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破解抵押难题。截至2014年9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共评定信用乡镇5个,占乡镇总数的6.49%;评定信用村105个,占行政村总数的11.4%;对农户建档27.16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80.49%;评定信用户21.14万户,取得贷款农户11.08万户,核贷金额61.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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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3.制定支持特色农业发展的倾斜性扶持政策。

市金融办

积极支持糖业发展,认真落实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优惠政策,2014年对临沧南华糖业下属的  7家糖厂审核认定上报民贸优惠贷款贴息1560.59万元。积极支持临沧传统优势产业、新兴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村商品流转,如全市银行业支持甘蔗种植、加工和茶叶收购、加工贷款达42.45亿元,占涉农贷款总额的20.54%。

4.加大网点服务固定化、自助机具普及化、业务品种多样化、信贷营销均等化、风险防控逐步规范化五方面工作力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

一是全市农村信用社不断扩宽金融服务覆盖面,截至2014年9月末,共设立“阳光办贷大厅”72个、ATM机129台、POS机1518台,ATM机乡镇覆盖率、POS机行政村覆盖率分别达88.31%和75.38%。

二是新型金融机构建设稳步推进。先后有28家企业或个人获得了小贷公司筹建资格或批准开业,注册资本金8.3088亿元,其中2014年批准9家。成立融资担保公司5家,注册资本6.708亿元。引进成立的临沧临翔沪农商村镇银行业务开展情况良好。经省金融办批准,筹建融资登记服务公司1家,筹建资本管理公司1家。批准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公司3家,证券公司营业部1家。

5.扩大惠农支付服务点设立,延伸支农服务广度。

切实加强农村惠农支付点的布设,为持卡客户提供刷卡消费、小额取款、小额转账汇款、刷卡缴费、账户余额查询等金融服务。截至2014年9月末,累计设立惠农便民支付服务点1057个,覆盖75个乡镇,762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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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

1.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经营,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市金融办

一是稳步缓释平台贷款风险。坚持全口径管理,按月逐笔监控平台贷款情况,重点抓好存量贷款风险缓释和处置。9月末全市银行业平台贷款余额7.7亿元,较年初减少0.82亿元,下降9.6%;法人机构平台贷款实现清收结零。

二是扎实推进不良贷款风险管理。高度关注经济增速放缓带来的信用风险逐步暴露问题,加强不良贷款监管。9月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3.8亿元,不良率1.05%,比年初下降0.12个百分点。

2.加大对科技防范的投入,牢牢把握控制风险的主动权和先机权。

一是保持案防高压态势。专题部署全市银行业2014年案件防控工作,与全市银行机构签订案防责任书;建立银行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登记档案,与公安部门联合对15个机构营业网点开展安防验收。

二是严密布控其它领域风险。以风险提示、诫勉谈话、快速巡查等形式对房地产贷款风险、信息科技风险、表外业务风险、集中度风险及声誉风险管理做出部署和防控,组织开展银行业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

3.建立健全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多道金融风险防线。

一是继续加强日常风险监测。不断完善金融风险监测手段和评估方法,强化对当地银行业和民间借贷的金融稳定基础数据的搜集和积累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制度。

二是加强金融管理工作。继续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执行货币政策综合评价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报告重大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

三是完成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稳健性评估全覆盖。

四是以建立健全“双线”风险防控责任制为抓手,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承担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责任意识和执行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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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切实加大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执行力度

1.优化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流程,制定个性化服务,提高外贸企业参保覆盖面。

市商务局

草拟了《临沧市人民政府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11月4日在第四届边交会上与中信保公司云南分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优化退税流程,缩短办理时间,节约企业成本。

建立了出口退税办理过程台账,通过流转审批表对每户出口企业的退税过程进行记录跟踪,及时办结;加强了税务、财政、海关、外管、国库、商务等部门的联系协作;督促出口企业加强财务核算,建立融资、物流、仓储、质检、通关、收汇以及出口退税单证收集的内控制度;推行“瘦身办税”,除公告规定的报表及相关资料外,办理出口退(免)税一律不再报送其他资料;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开具放到县(区)国税局属地管理。截止2014年10月底,我市申报出口货物退税企业34户(其中内资生产企业6户,外边贸企业28户),已审核审批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税4672.6万元(其中退税4340.3万元、免抵调库33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19.7万元,增长58.24%。

3.开展集中整顿规范专项工作,严格执行收费公示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门户网站上对33份收费依据政策文件进行长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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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切实加大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执行力度

4.推进集中查验货场建设,提升检测能力,缩短检验周期,全面实现  “三个一”工作。

市商务局

一是联系货场经营单位,对现有集中查验货场进行改造,划分功能区域、建设电子闸口及业务用房,购置检验检疫查验设施等,现部分办事处已实现集中查验。

二是研究拟订了《孟定海关 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关检联动配合机制,10月16日在孟定海关对沧源县奔驰报关行等10余家试点企业进行“一次申报”系统培训;10月27号使用福州版“一次申报”系统,启动“三个一”试点工作。

5.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加强对临沧十大重点产业支持力度,围绕出口水果、茶叶等特色、优势产业,落实“对口帮扶”、“一品一策”政策,加强食品、农产品原料种植基地备案清查,开展网格化监管,大力宣传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以“三合一”评审为契机加强实验室建设,购置设备、充实人员,为企业提供优质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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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1.鼓励支持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等以各种形式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积极向省相关部门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全市已有碧丽源(云南)茶业有限公司、云南玉丹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县家盟茶叶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0户企业通过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云南天鸿高岭矿业有限公司、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滇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推荐云南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锗材料工程实验室项目。

2.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做强现代林产品加工业;做优特色优质农产品加工业;巩固发展新型矿电产业;推进建筑建材加工业;提升新能源新材料加工业竞争力;扶强轻纺产业;发展低碳工业和循环经济;加快园区建设步伐;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产业化基地的培育和建设和加快“两化”融合步伐。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共安排我市云南滇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凤庆县滇红茶庄园建设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项目5项,获得省预算内资金支持1100万元。

二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编制完成了《临沧市煤炭产业调整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并获得省级批准;制定下发了《全市城镇过境河流流域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方案》,2014年计划完成20户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目标任务,其中完成2户企业达到清洁生产合格单位;明确了凤庆县顺宁水泥有限公司机立窑生产线拆除淘汰时间,确保12月底前完成淘汰工作;大力推进8个省级重点节能项目,争取节约标煤8.3万吨;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征收新墙材基金,逐步推进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重点抓好凤庆县习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临翔区鑫翔锗业有限公司含锗废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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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2.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资源化利用环保工程等15个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制糖产业在糖蜜生产食用酵母深加工、制茶产业在茶叶品种选育和开发、矿产行业在高效率太阳能锗单晶、红外光学锗镜头等方面取得了研发成果。

目前,全市有5件商标获得全国驰名商标认定,49件商标获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92件商标获临沧知名商标认定,18个产品获云南省名牌产品认定。

3.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推进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一是争取省级跨越发展、新型工业化、技术改造等补助资金1.1亿元。

二是市级安排8000多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鼓励工业企业扩销促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快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等。

三是制定了《2014年临沧市区域性电价补助执行方案》,组织8户载能企业参与2014年汛期富余电量消纳竞价交易。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全市2014年促进企业发展项目融资推介签约会推介,市级8家商业银行与8县(区)签订了政银合作贷款意向协议,意向协议资金87.7亿元;8家商业银行与74户企业签订了银企合作贷款投放协议,协议资金38.6亿元。

五是鼓励工业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建网络销售平台,创新销售模式。

六是认真落实国家、省临时收储食糖政策,按期完成国家临时收储食糖18.5万吨、省级食糖工业短期储存26.3万吨,下达白糖收储贷款贴息1643.75万元。

七是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鼓励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平台、创新能力、人才引进等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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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继续抓好扶贫开发工作

1.围绕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储备一批扶贫开发项目,确定一批年度建设项目,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和帮扶资金投入,整合财政、发改、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资金,确保扶贫开发投入。

市扶贫办

滇西边境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片区实施规划期限为5年,即2011-2015年,其中:2011年至2012年为统计数据,2013年至2015年规划重点项目。2014年规划项目投资178.8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73.58亿元,省级资金19.97亿元,地方资金7.03亿元,业主投入43.87亿元,农户自筹34.39亿元。截至2014年10月底,共完成投资146.2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81.76%。其中:中央资金40.59亿元,省级资金13.78亿元,市县资金20.9亿元,业主投入42.3亿元,农户自筹30.68亿元。2013年,全市共有30个中央、省级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其中:中央单位6个,省级单位24个。累计帮扶资金1.8066亿元,其中:中央定点帮扶单位1366万元,省级定点帮扶单位1.67亿元。并与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9份战略合作协议。

2.加快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进度,实施精准扶贫;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强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遵循“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贪困村、贫困乡(镇)实行建档立卡。2014年省级下达我市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识别规模为33.1252万人,贫困村识别规模为241个,贫困乡镇识别规模为24个。目前,省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我市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了认定,全市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乡(镇)的电子信息档案工作将于2014年年底前完成,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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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困难

1.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培训信息、职业介绍、档案保管、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一站式”服务。

一是建立“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录入实名制信息系统,加强离校回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条龙”就业服务。今年共接收回乡报到大中专毕业生2958人,其中:研究生21人(博士1人、硕士20人),本科生1461人(本市生源1454人、外州市生源7人),专科生1254人,中专生222人。

二是搭建大中专毕业生求职和企业招聘“双向”选择平台,共举办“春风行动”、“园区企业进校园招聘会”  就业招聘会31场次,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912人。

三是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重点就业帮扶人员,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528人。

2.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

一是加大就业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共争取专项资金3331.6万元,共安排就业专项资金2412.56万元,其中:公益岗位补贴1455.95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47.65万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432.59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41.06万元,临沧师专354名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35.4万元。

二是安排大学生创业扶持补贴资金242.6万元,其中:无偿资助5人25万元,场地补贴80人40万元,网店补贴53人10.6万元,二次贷款补贴75人167万元。

3.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创业大学生的支持力度。

一是把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重点向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倾斜,让每位创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到10万元的“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或小额担保贷款。共为311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654.1万元,其中;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88人,发放贷款977.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123人,发放贷款676.5万元。

二是明确市、县(区)地方财政共同承担5%的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贴息资金的支持,共争取到微利项目贴息资金2235.5万元。

三是市、县(区)财政共筹集安排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000万元。经省人社厅批复同意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借用补充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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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制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配套政策措施

1.研究制定我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对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八项救助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衔接、相互配套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市民政局

一是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救助服务工作的通知》、《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特困家庭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以及《临沧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的通知》、《临沧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

二是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研究解决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开展清理核查市农村低保资金工作,重点解决“人情保”、“平均保”、“错保”、“漏保”“福利保”、“轮流保”等问题。截至10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6.23万人,已对31.25万人进行复核,对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不符合条件的8类家庭(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共清退低保对象5553人,其中因“关系保”、“人情保”等清理对象1034人,共接到举报投诉6起,均已按规定进行查办。

三是全市77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1-9月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31590人次2583.52万元,资助5398人参保37.78万元。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61.29万元(其中:城市51.74万元,农村509.55万元),对6020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了临时救助(其中:城市378人次,农村5642人次)。设立了9个市县(区)级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38人次(未成年人49人次)。

2.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运用民政部门现有的社会救助系统,与社会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的车辆、户籍、存款等部门的信息平台对接。

市政府已将建立市、县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列入市政府2014年度全市重点督查的20项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加以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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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

1.将政府财政预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市财政局

2014年全市年初预算已经同级人大审议通过,除涉密部门外,全市各级各部门均公开了本级本部门预算。2015年起,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政府预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将各级各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

2.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已通过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预算信息、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全覆盖。

二十二

继续加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规范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强化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完善市本级对下补助方式,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增加县(区)可用财力。

一是在上一年度末,通过提前通知等方式下达县级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二是年度执行中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动态变化情况。

三是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后,及时拨付相关县(区),保证县级可用财力持续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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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全面落实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项目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项目有关规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市财政局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审批、取消权限在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州市及以下政府具备贯彻落实权限。市级将根据国家和省级制定的政策,抓好贯彻执行,并做好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相关工作。

二十四

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管理

1.制定联合监管机制,有效监督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

市财政局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一是市财政按照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预算批复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检查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和在职职工个人缴存部份的额度及缴交时间,防止出现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呆账、个人贷款呆坏账的核销工作。

二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严格执行《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管理、资金存储和资金调度规定,加强缴存、提取、贷款各项业务管理,建立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和岗位牵制制度,实行分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保证了审批和资金支付的安全。

2.完善公积金使用政策,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体现住房公积金人性化特征。

一是对2012年8月1日增贷政策出台以前,因购建房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自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项政策已经2014年10月20日市住房公积管委会审议通过下发执行。

二是研究起草了《临沧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管理细则》初稿,待条件成熟时提交讨论。

三是将原提取业务流程由“职工或单位提供所需材料—市中心营业厅(含临翔区)、驻各县管理部审批—拨付所在单位—单位支付给个人”简化为“职工提供所需材料—市中心营业厅(含临翔区)、驻各县管理部审批—转账支付到个人公积金卡”,对办理公积金贷款自动还贷提取的,实行一次授权、手续全免。

四是将原提取业务办理时限由“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调整为“手续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办结”,缩短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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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管理

2.完善公积金使用政策,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体现住房公积金人性化特征。

市财政局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五是正在研究简化贷款流程,取消不必要的中间环节,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此项工作待相关部门协调一致条件成熟时适时推行。

六是从2014年9月2日即时起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强制购买个人抵押商品住房综合保险。

七是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前台窗口逐步推行综合岗位办法,实行AB角互换办法,确保每个岗位在服务期间不缺位;实行全员挂牌上岗;建立起奖惩责任机制,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考核规定(试行)》。

二十五

全面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配套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

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简化登记程序,优化创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市工商局

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于2014年4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1617户。

一是市场主体从事的经营项目属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放开和鼓励的行业,不需行政审批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对其住所(经营场所)条件不作任何限制。

二是市场主体从事的经营项目属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许可的,市场主体在取得许可证后,凭有关许可证件办理工商登记,工商部门直接按有关许可证件记载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免予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三是市场主体增设经营场所不涉及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且在同一市场内设立多个铺位、在同一楼宇内设立多个分支机构、种植业养殖业市场主体在其住所(经营场所)外设立种植养殖基地的,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可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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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全面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配套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

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简化登记程序,优化创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市工商局

四是母公司与子公司、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经居委会产业园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机构认可出具证明,同一地址可申请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住所。

五是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城镇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非城镇房屋未取得房产证明的,提交所属集体单位的有关证明。属租(借)用房产的,提交租(借)用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由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公司及有关产权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文件,说明该房产的权属情况,并注明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原因。属租(借)用宾馆、酒店的,提交租(借)用合同和宾馆、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租(借)用市场铺面的,提交租(借)用合同和市场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属租(借)用军队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或部队房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市场主体将其住所分割后对外转租的,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材料。

六是进一步落实好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一系列窗口服务制度,凡是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当场登记条件的,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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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切实化解过剩产能

1.逐步有序化解本市严重过剩产能。

市工信委

制定了水泥行业产能过剩淘汰计划:2014年内淘汰凤庆顺宁水泥公司机立窑生产线一条,淘汰产能8万吨;  2015年内淘汰双江水泥厂机立窑生产线一条,淘汰产能8万吨,淘汰沧源县建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湿法旋窑生产线2条,淘汰产能20万吨。

2.严格执行国家要求,淘汰工艺落后、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立窑、湿法窑水泥生产线。

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是淘汰凤庆县顺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F3×9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产能8万吨,9月份已启动该淘汰项目,生产线正在拆除,计划于12月底拆除淘汰完毕并组织现场验收。

3.充分发挥国家行业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行业准入和规范管理。

梳理了采矿业和制造业2个大类、31个中类、50个小类的企业“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负面清单,编制了“临沧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清理目录表”。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提升“限制类”项目现有生产能力;严禁新建、改造“淘汰类”项目,并限期淘汰;负面清单清理目录外的工业项目一律实行项目准入。凡是允许和鼓励发展的工业项目,实行核准或备案。当前,项目备案权限已全部下放各县(区)工信局、临沧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和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按辖区备案即可。

4.建立水泥行业项目信息库,加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协同监管和产能预警机制。

建立了全市水泥行业项目信息库,明确主要目标为:到2015年底,逐步淘汰工艺落后、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立窑、湿法窑生产线,依托已建成或即将建成的四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在不增加熟料产能的基础上,在区域市场合理布局水泥粉磨站三条(即幸福、勐库、永康)。到2015年底,全市水泥产能在450万吨左右。同时,加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协同监管和产能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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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严格按照《临沧市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2009-2020年),加大工作力度,高标准推进全市高稳产农田项目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市发改委

市中低改办

临沧市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2009-2020年)规划要求,全市从2009年至2020年规划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215.92万亩,分为110个片区实施,规划总投资39.21亿元。通过改造,全市2020年高稳产农田(地)将从2008年的189万亩增加到405万亩,农民人均拥有1.5亩以上的高稳产农田(地);机耕率达30%以上;水利有效灌溉面积达38%;复种指数达190%以上;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100万吨,人均占有粮食达到400公斤以上。

2014年,省中低改办下达临沧市改造任务24.9629万亩,投资41232.9万元。截止10月底,共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面积27.0978万亩,占计划的104.22%;完成投资38928.29万元,占计划的91.18%。共建成10万方以下坝塘、水池、水窖及取水坝等小型水利工程1114件,灌排沟渠677.07千米,管网556.16千米,田间机耕路624.32千米,坡改梯面积1.87万亩;土地平整8.8万亩,生物农艺措施4.41万亩,新增耕地面积0.27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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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机制

1.推进水价改革工作,提高水费征收率,全面杜绝无偿供水。

市水务局

在完成资产清查、资产价值重估、资产划分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供水成本核算,并报物价部门开展成本监审。全市3508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和2401件分散供水工程,由各县(区)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供水工程全部都安装了水表,均按要求收取水费。水价由协会组织受益群众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来协商制定。目前水价基本定在0.1-1.5元/立方米,其中部分农户采取按年收费的办法,即一年12元/户。

2.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做好水功能区复核工作,复核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开展安全评估,组织定期监测。

一是做好水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确定了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现状调查评价、入河排污口调查评价、县级供水水源地内源调查评价、水生态评价、水源地保护评价、生态基流及敏感生态需水、地下水保护评价的范围;确定了《临沧市水资源保护规划》、《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和《临沧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排总量控制方案》的编写提纲,向省规划办上报了水资源质量现状及供用耗排平衡表、生态基流成果表、生态需水量调查表、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表、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调查表、重点水功能区入河污染物调查表、重要典型区域面源污染调查表等成果资料报表;组织对全市104个乡(镇)级供水水源地的水质现状情况进行了实测。目前,我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基础数据的收集、调查、分析、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是做好水功能区复核工作。已对全市集水面积在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发展规划情况进行了调查复核,根据复核调查情况重新确定各条河流水域主导功能,针对首次水功能区划未划定集水面积在50  平方公里至200平方公里之间河流主导功能的情况,计划新增设水功能区125个,并对拟新增的125个水功能区水质现状进行了监测评价,以确定水功能区水质保护要求。预计年内能够完成《云南省临沧市水功能区划(修编)》初稿的编制及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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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机制

2.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做好水功能区复核工作,复核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开展安全评估,组织定期监测。

市水务局

三是做好复核重要水源地名录工作。对重点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复核,确定了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石板桥水库等32个水源地为全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并以《临沧市水务局关于公布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公布了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四是做好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资源质量定期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根据2013年全市县级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成果,编制和发布了首期《临沧市主要河流及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资源质量年报(试行)》。目前,我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工作已形成常态工作机制。

3.鼓励群众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群众参与、民主协商、自我管理的农村水利建设发展新模式。

率先在山区水利整村推进示范村(乡)全面推行群众全程参与式管理机制。在有条件的重点县、省级小农水项目中开展群众全程参与式管理模式试点,探索建立群众参与、民主协商、自我管理的农村水利建设发展新模式,在工程的前期宣传、工程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建后管护各个阶段实现群众参与。

4.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我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于2009年开始改革,按照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6种管理方式进行改革。2011年底,已完成各县(区)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工作,共对24740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其中:小坝塘555件、小水池902件、小水窖3999件、1立方米/秒以下的沟渠16071件、小型机电井24件、小型泵站20件,小型河道治理工程69件、镇集中供水工程190件、农村饮水工程2849件、输水管道工程61件。采取承包方式管理的517件,采取租赁方式管理24件,采取拍卖方式管理的25件,采取用水合作组织方式管理的5826件,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管理的12386件,采取股份合作管理方式1件,采取自建自管的5961件。共发放了省水利厅统一监制的产权证书24740本。全市共投入改革经费774.35万元,直接或间接回收资金34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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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

1.全面落实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相关政策,缩小城乡之间基础教育水平差距。

市教育局

一是2014-2018年规划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学校1053所(小学944所,初中109所),共争取到2014-2018年“全面改薄”资金控制额度18.89亿元,2014年第一批资金22126万元(中央资金11327万元,省级资金7401万元,市县自筹3398万元)已全部下达。

二是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标准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已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土建工程建设134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累计开工158.56万平方米,竣工151.81万平方米。

三是认真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补助面达10%;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面达35%;沧源自治县和双江自治县实现高中阶段免学费教育。

四是共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821人,200名学生获得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

2.妥善解决农村教师资源配置结构性缺员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反四风强三风”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二是认真组织教师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强化校本教研,提高教师队伍专业素养,共组织2062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远程培训评好课专题培训,5842名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培训,167名教师参加“省培”项目培训,组织其它各级各类校(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121人∕次。

三是采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招聘,推行校长、教师交流支教制度等方式,充实农村教师队伍。2014年招聘434名特岗教师,转聘2011年招聘目前仍在岗并考核合格的253名特岗教师;2013至2014学年全市共选派“三区”交流支教教师359人次;2012年至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871人,其中823人补充到农村学校。

四是实施名师、名校工程和校长培养行动计划,加强“名师工作室”、“学科教研工作室”建设,搭建了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

五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全市1151所学校、15978名教师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

六是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开工63个单体,竣工36个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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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二十九

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

3.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

市教育局

一是投入资金11472.67万元(省级资金103.09万元),实施了第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86所,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331所,建设扶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1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班)率达63.48%。

二是启动实施了凤庆县68个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项目,争取项目资金34万元。

三是争取云南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央奖补资金138万元,切实加快民办学前教育发展,2014年审批成立民办幼儿园7所,获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64万元,专项用于临翔区翰林幼儿园、翼天双语幼儿园等8所民办幼儿园购置仪器设备或示范性建设项目。

四是认真落实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实施国家、省、市、县财政按比例投入,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的成本分担机制和运行保障机制。

4.  加快推进乡镇中心完小学前班独立建制为幼儿园工作,加快城市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缓解城市幼儿入园难和大班额现象。

一是将乡镇中心完小学前班剥离为独立建制幼儿园73所,全市幼儿园已达145所。

二是启动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全面缓解城市幼儿入园难和大班额现象。

5.  继续实施农村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2014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农村学前幼儿营养改善计划,每天为每名农村学前幼儿提供价值3.5元(其中市级财政每名幼儿每天补助0.5元,县级财政每名幼儿每天补助3元)的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全市904所农村小学(农村幼儿园)39200名幼儿受益。

6.  维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一是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农转城”居民的子女的转学手续,并按户籍所在地实行划片招生,坚持就近就便入学。

二是按照进城务工人员及农转城人员的变动情况,合理调整中小学区域布局规划。

三是按照公办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农转城居民子女的民办学校足额划拨补助经费。

四是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农转城镇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等相关经费的划转工作。截止2014年9月,全市共解决8523名转户子女就学,并保证这些学生同等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等国家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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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研究制定《临沧市“新增十万产业大军、推动临沧绿色崛起”人才培养规划》。

调研草拟并报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由两办印发了《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新增十万产业大军推动临沧绿色崛起人才培养规划的通知》(临办发〔2014〕77号)。计划未来10年,新增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产业技术工人10万人(新培养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产业技术工人1万人),其中,2014年到2018年培养6万人,2019年到2023年培养4万人。

2.合理制定技校招生计划,科学设置专业,调整课程结构.

结合临沧市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临沧市高级技工学校2014年设置招生专业26个,其中,高级技工专业8个。计划招生任务数为1500人,实际招生人数为1241人。

3.创新校企合作模式,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建立校企联合、产教结合和依靠企业办学校的育人新机制,为产业技术工人的培养提供工学交替、专业化实践、生产模拟、社会实践、对口就业等条件。

临沧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临沧市教育局关于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积极推进联合办学,增强职业学校办学活力,推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办学采取一年级在县(区)职业学校学习基础文化课,二年级在市直职业学校学习专业课,三年级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来带动县(区)中职学校的发展;加强学校间在专业设置、联合招生、分段培养、学生实习就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学校管理、教师交流培训等方面的合作。

4.认真执行生均教育经费拨款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政策。

我市严格按照生均教育经费拨款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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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强化“三条红线”指标分解落实

严格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临沧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出台县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于2014年9月5日以《临沧市水务局关于尽快出台县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政策文件的函》要求各县(区)在准确把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县(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考核办法(含市级下达“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法规体系。

截止2014年11月12日,全市各县(区)均已完成市级下达“三条红线”指标的分解工作。其中,镇康县政府建立了推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组织领导机构、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考核办法、制定了推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永德、云县、耿马、凤庆县、临翔区人民政府分别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考核办法。沧源县和双江县政府县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考核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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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强化部门协调配合

加大部门沟通衔接力度,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市监察局

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系列政策措施的整改落实,及时安排部署全市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强化对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主动作为、有效作为,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加大工作沟通协调力度,围绕本级本部职能职责实际抓落实,确保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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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健全工作落实机制

1.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重点项目运行分析机制、目标倒逼管理制、推进情况公示制度、考核奖励制度,对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实行严格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市监察局

市委、市人民政府建立了重要工作、重点项目运行分析机制、推进情况公示制度、考核奖励制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实行严格的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通报、公示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2.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不定期通报各县(区)、个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督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对落实不力、工作进度缓慢的,进行适时约谈并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工作进展的,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

制定了《临沧市2014年度42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临沧市“特色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和《临沧市“创新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定期、不定期通报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督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对工作推进较好的进行奖励,对落实不力、工作进度缓慢的,进行适时约谈并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工作进展的,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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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三十四

进一步提高认识

把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一系列政策措施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确保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市监察局

市委、市人民政府将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一系列政策措施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加以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4〕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4〕30号)要求,制定下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省政府开展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重点内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73号),市委李小平书记、市人民政府锁飞市长在2014年6月12日召开的全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现场督查推进会议上对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各部门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自检自查和查缺补漏工作,并形成了临沧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工作自检自查情况的报告上报省政府。8月19日,我市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116号)要求,及时制定我市整改工作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抓好整改落实。方案下发后,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积极按照方案要求,对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加以整改,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临沧市 发布人:w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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