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创新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临沧市国有林场改革启动以来,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调研、开展试点、部门协作,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领导高位推进。组建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22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启动会议,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并安排部署改革的目标任务,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工作措施,提出改革的具体要求。全市上下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基层参与、合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良好格局。
深入调研科学推进。全面摸清国有林场情况,分析把握国有林场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以及改革成本等关键问题。组织市、县(区)相关部门到江西、湖南等地考察学习国有林场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国有林场改革的初步意见。采取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部门、林场和基层一线职工的意见建议,了解改革意愿,倾听改革诉求,为制订改革实施方案获得第一手参考资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确立了"围绕一个导向,守住两条红线,解决三大难点、实现四大目标"的改革思路:即,围绕一个导向,就是将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确定为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方向;守住两条红线,就是要守住森林资源不减少、国有资产不流失"两条红线";解决三大难点,就是要在改革中,克服一切困难,解决好编制、预算、政策三大难点问题;实现四大目标,就是要通过改革实现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活力增强、队伍稳定的目标。按照改革的总体思路及时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开展试点稳步推进。经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临翔区为全市改革试点单位,临翔区各部门配合联动,及时召开动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表,按照全市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制定试点改革方案。临翔区在试点改革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着眼改革和长远发展需要,按照区位和林场特点,将原有6个国有林场进行了整合重组,进一步明确了功能定位,理顺了管理体制,增强了管理力量,提高了林场的管理效率和经营水平,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国有林场改革探索和积累了经验。
政策支持保障推进。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将所有国有林场纳入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按照提高效率、优化职能、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原来经营管理混乱的零星分散国有林全部收并国有林场管理,将面积较小、分布零散的国有林场进行整合重组。改革后,全市23个国有林场整合为19个,林场经营管理面积增加40.6万亩。为强化国有林场管理力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县党委政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财政相对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想方设法进行调整充实,尽可能地增加国有林场机构编制。改革后,市县林业部门均增设了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和职能,核定了人员编制。根据林场的面积和资源管理需要,重新核定林场的事业编制,对部分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全部清理归位,林场护林员原则上按照3500亩1名进行配置。改革后,全市国有林场事业编制265名,新增158名,护林员716人,新增427人。所有国有林场职工都按照政策规定纳入各项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护林员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把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政府建设计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创新投入方式,拓宽投入渠道,着力改善道路、供水、供电、通信、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病虫害防治等基础设施条件。统筹安排各级财政年度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国有林场的扶持力度。相关的金融政策、支农惠农政策、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扶贫政策尽可能地支持国有林场发展。对国有林场经营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债务,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财政补助等方式帮助化解。对不良金融债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偿还的,经审核后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化解。符合呆账核销政策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核销,帮助国有林场解决困难、减轻负担、轻装上阵。
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国有林场改革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改革,对改革重大政策亲自协调争取,对改革关键环节亲自组织推动。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分工督导各个国有林场的改革工作,抽调精干人员深入改革一线,组织推进工作,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编办、发改、财政、人社、金融、宣传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机构编制、财政投入、金融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形成了强大的改革合力,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临沧市林业局 | 作者:陈德荣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