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06.10.2014 18:17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在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查映伟
各位代表:
我受临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临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事前向市委请示、事后向市委报告制度,认真贯彻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从法律上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常委会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己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激发全市各族人民投身临沧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热情,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体制优势,保障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与“一府两院”协调一致地开展各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同时,不断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研究和探索,全面理解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深入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成效,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二、加强民主法制工作,推进法治临沧建设
(一)全力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
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规划实施情况调研,审议通过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临沧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的决议》。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召开了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力推进我市“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委会根据市二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每年选择一个乡(镇),整合市、县(区)、乡(镇)的资源,采取宣讲法律法规、现场调解、开展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五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先后在勐永镇、漫湾镇、博尚镇、沙河乡和孟定镇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宣讲了45部法律和法规,开展法制培训讲座76场(次),现场解释群众法律知识咨询70余件,现场调解纠纷16起。活动的开展,发挥了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了农村地区和谐稳定,在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中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为实现“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目标奠定了基础。
(二)推动法治政府和公正司法建设
在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度。同时,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究制定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并对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临沧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临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暂行办法》、《临沧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等6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推动了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
同时,常委会通过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报告,进一步推动公正司法建设,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尊严。
(三)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为依法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正确贯彻执行。五年来,常委会共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法、防震减灾法、水土保持法、人民调解法、森林法和电力法等14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结合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四)做好地方立法调研指导工作
常委会于2012年组织开展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的调研和征询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征询、书面征询等方式,围绕城市建设管理、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环境资源和文化旅游开发保护等重点领域,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征询,共收到地方立法建议项目23项。
常委会本着结合实际、体现特色的原则,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制定云南省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等3项立法建议。同时,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指导双江自治县和沧源自治县制定了《云南省双江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双江自治县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沧源自治县沧源崖画保护条例》,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地方民族立法工作,促进了民族自治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五)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五年来,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364件,接待群众来访205批317人(次),办理答复网上信访72件,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
加强对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常委会每年都坚持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直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预算部分调整和审计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并通过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或作出决议决定,督促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同时,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严格预算管理,坚持预算草案送审制度,认真开展预算初审,增强预算审查的透明度,严格预算执行,确保重点支出,切实维护了计划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对民生和社会事业各项工作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兴边富民”、涉外婚姻、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住房公积金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边境归侨侨眷聚居区居民生产生活、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等15项调研,对全市廉租房建设、中小学“校安工程”、保障性住房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相关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进一步改善了民生,推动了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同时,选择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推动了相关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产生积极影响。
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开展了全市中低产田改造、茶叶产业、核桃产业、农村低保、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了中低产田改造、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3个调研报告,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推动了全市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相关惠农政策的落实,推进了全市新农村建设。
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对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各级政府节能减排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公安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市人民政府以“森林云南”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连续五年开展了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情况、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情况、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审议,分别提出审议意见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并加强跟踪督办。
加强对部门工作和个人履职情况的监督。采取听取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和个人履职情况报告等方式,听取了市水务局、市民宗局、市扶贫办、市商务局等9个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和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等4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督促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于服务人民。
五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4个,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56次,较好地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途径和方法,及时就有关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五年来,共对市本级财政决算、预算调整和重大建设项目偿还贷款等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决定50项,有力推动了有关重大项目建设。同时,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重大事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三)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
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原则及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采取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被任命干部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方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五年来,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3人(次),保障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常委会领导分别对县(区)、乡(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圆满完成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5649名;在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依法选举了1名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补选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在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依法选举产生了31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补选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依法补选了1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四、发挥代表主体地位,做好代表工作
(一)强化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五年来,“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共办理代表建议330件,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11件,占33.53%,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48件,占44.72%,办复率达100%,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逐年提高。同时,常委会每年坚持在代表所提建议中选择3件以上作为重点督办,共选择《关于给予凤庆县勐佑镇老坝口水库立项的建议》、《关于帮助修缮临翔区凤翔街道中平社区中平巷道路的建议》、《关于加强对祥临二级路养护管理的建议》等17件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分别牵头进行重点督办,督办效果明显,得到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二)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
常委会在依法履职中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各项工作,坚持邀请相关领域和熟悉情况的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举办了2期市二届人大代表培训班,同时,坚持为代表订阅有关学习刊物,定期为代表寄送有关学习资料,进一步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五年来,共邀请代表297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邀请76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
(三)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2013年,常委会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组织开展了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确定50名基层市二届人大代表作为活动主体,按照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原则,重点针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和特殊困难群体,要求每名代表每个季度联系农户5户以上、为群众办实事1件以上、提出意见建议1条以上。
一年来,50名基层代表通过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这个平台,共联系农户1062户,为群众办实事960件,提出意见建议188条。这项活动的开展,密切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实在在帮助了特殊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入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强化了政策宣传,支持了产业发展和农村民居房建设;增强了基层人大代表的自豪感,使“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得到了更为具体的诠释,进一步激发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充分体现了民心所想、代表所愿、党心所向、人大所能、政府所为,是我市代表工作的一项创新和突破,是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益探索,得到了上级人大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四)推进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代表法颁布实施后,常委会先后对《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开展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实施办法》、《临沧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实施办法》、《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全市人大系统和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遵纪守法、厉行节约”活动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启动了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推动了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坚持围绕中心促发展,服务大局取得实效
(一)扎实做好督查调研工作
2009年以来,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定,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绿色崛起”的发展理念,积极参与“构筑生态高地,成就大美临沧”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工业强市战略、新家园行动计划、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和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各项部署,对全市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支、招商引资、工业销售收入以及交通、农业产业化等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进行督查,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扎实开展市情民情大调研活动。按照市委提出的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市情民情大调研活动的要求,常委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定了“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民族文化保护和开发、山区综合开发及农村群众加快致富路径的探索等4个调研课题,广泛深入开展调研,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及督导工作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工作的同时,由5位副主任担任督导组长,分别深入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进行督导,对被督导单位的工作方案、公开承诺、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审查,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工作开展。
(三)扎实推动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根据市委的安排,抽调1名常委会副主任专职负责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相关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临沧边境桥头堡建设情况调研,促进有关工作落实,推动边合区建设。
(四)扎实抓好挂钩联系各项工作
认真做好市委安排的产业、企业、学校、民居房改造及“爱心水窖”挂钩联系工作。认真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市烤烟产业和6个乡(镇)咖啡产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推动全市烤烟和咖啡产业发展,为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献计出力。认真做好临沧卡蒙特纺织服装制造有限公司等7家重点工业企业的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推动了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常委会领导坚持定期不定期深入挂钩联系的7所学校进行调研,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
同时,常委会领导每年各负责完成挂钩联系点的20户民居房改造工作。五年来,共完成了面上700户的民居房改造和沧源佤山幸福工程227户民居房建设任务,完成耿马自治县勐永镇香竹林村“爱心水窖”建设227口,超额完成79口。
六、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以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抓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建设“三强”领导班子和培养“四有”干部队伍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市情民情大调研”和“基层组织建设年”等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以“反四风、兴临沧”为切入点,努力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团结和谐、务实干事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出台了相关实施办法,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反腐倡廉有关规定,努力提高人大干部队伍思想道德修养。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五年所做的工作,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各位代表,五年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过程中的经验和启示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依法履职,不断开拓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基;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正确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保持人大工作生机与活力的内在要求;坚持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
各位代表,五年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监督工作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代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改进。
2014 年的主要工作建议
2014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绿色崛起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贯彻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绿色崛起”的发展理念,以“构筑生态高地,成就大美临沧”为目标,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加自觉坚持市委的统一领导,自觉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善于负责、敢于担当,广泛凝聚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地方立法调研,加强对民族立法工作的指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同时,积极组织有关力量,修订完善《临沧市古茶树资源保护办法》,研究制定《临沧市城市管理办法》和《临沧市南汀河流域保护管理办法》,并积极争取进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推进法治临沧建设。
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健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制度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二、围绕中心,全力推动大美临沧建设
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对新形势下临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确立了“生态立市,绿色崛起”的发展理念。市人大常委会要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绿色崛起”的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构筑生态高地,成就大美临沧”为目标,以“三线三区三化”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建设”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三项工作,开展好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阻碍全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围绕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42项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好监督,推动临沧经济转型升级,为全市环境之美、产业之美、城乡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提供良好法制环境,全力推进临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依法履职,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按照监督法要求,认真探索有利于提高监督实效的新机制,积极尝试有利于增强监督实效的新方法,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采用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多种监督方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财政预算、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年内,常委会将听取和审查2013年度市级财政决算及2014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以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公正司法;对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全市医疗卫生工作、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边境管理等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对全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公路法2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为重点,选择在镇康县军赛乡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召开听取市直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会及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听取市环保局工作情况汇报和市林业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继续开展2014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同时,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四、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创新督办方式,加大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督办实效;进一步加强代表服务和代表联系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各项活动,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深入开展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和遵纪守法、厉行节约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强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稳步推进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工作,不断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内容;加强代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和反对“四风”,以“反四风、兴临沧”为重点,着力解决“不实在、不扎根、不勤俭、不纯洁”等四方面突出问题,切实转变班子作风、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进一步推动常委会和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要把学习教育和解决问题贯穿始终,着力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说实话,办实事,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及机关自身建设。
各位代表,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团结一心,深化改革,扎实工作,为成就大美临沧而努力奋斗!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6.10.2014 18:17
普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临沧开展立法调研
8月1日至2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