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通知 临人办〔2016〕22号
23.05.2016 13:11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等十七个部门联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工作日程安排,为认真组织开展好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精神的意见》,围绕“十三五”的新发展格局,以“四个全面”为统领,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五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临沧跨越式发展。
二、组织机构
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代 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汤培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委 员:子建义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任
曹建文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李国荣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杨 青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高德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字德海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奎荣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黄城书 市教育局局长
唐文庆 市财政局局长
王美荣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洪 斌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徐绍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欧再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薛灵华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绍军 市林业局局长
周状生 市水务局局长
何强宇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杜伟军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云燕 团市委副书记
唐永春 市妇联常务副主席
查建伟 市科协主席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其组成人员为:
主 任: 子建义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任
副主任: 毕仕光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副主任
工作人员:常晋林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综合
科科长
三、活动主题
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农村饮用水问题解决”。
四、活动重点
(一)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企业、村镇农村推进水污染治理,饮水安全和环境执法监管等工作进行采访报道。
(二)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的宣传报道,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三)强化对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宣传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引导,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挥世纪行舆论监督作用,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四)协调各县(区)环保世纪行组委会、临沧环保世纪行各成员单位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做好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好新闻作品奖”和“组织奖”评选表彰工作。
五、活动日程安排
(一) 5月26日,举行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启动仪式。
(二)6月至10月中旬,各参加单位、新闻单位开展调研和采访报道活动。
(三)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收集整理在报刊、广播电视台、网站发表的宣传报道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主题的消息、通讯、评论、新闻图片、理论文章、广播电视新闻、电视专题片等。
(四)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组织优秀作品参加2016年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奖”和“好新闻作品奖”评选,对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先进单位、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奖励。
六、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舆论导向,组织和协调各级宣传部门、各新闻单位积极参与新闻采访和宣传报道活动。
(三)市财政局负责环保世纪行活动的经费保障。
(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突出自身工作特点,以“洁净临沧”十大工程建设为重点,把推进脱贫攻坚、实现农村致富奔小康与环保世纪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丰富环保世纪行活动内容。
七、参加活动的新闻单位
(一)参加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的新闻单位为:临沧传媒集团(临沧市广播电视台、临沧日报社),《创新》杂志、《临沧人大》杂志,云南日报社临沧分社、云南经济日报社临沧市记者站,临沧新闻网。
(二)临沧传媒集团要组织协调好采访报道,认真做好相关稿件及电视新闻、专题片的刊发和播出工作。
八、相关要求
(一)环保世纪行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思想,以推动“洁净临沧”行动开展为载体,以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为重点,把脱贫攻坚工作与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客观制作报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经验和做法。
(二)各新闻媒体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开设专栏目,优先安排版面及时段刊播相关稿件。市广播电视台要协同成员单位制作专题片或专题报道,每月安排专题栏目至少播出1期。
(三)环保世纪行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紧扣主题,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专题调研,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形成1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要确定专人围绕环保世纪行活动主题,撰写信息、新闻稿件等,协同市广播电视台制作专题片或专题报道1部(条),并在市广播电视台播出。
(四)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县(区)人民政府,一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二要认真组织开展调研、采访报道活动。三要制作电视专题片2部以上、电视新闻5条以上,并在市或县(区)广播电视台播出;新闻稿件10篇(条)以上、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2篇以上,并在相关媒体刊播。
(五)各县(区),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请于6月15日(星期三)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
(六)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各新闻单位宣传报道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主题的消息、通讯、评论、新闻图片、理论文章、广播电视新闻、电视专题片以及工作总结请于10月28日(星期五)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联系电话:0883—2144692。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临沧传媒集团、临沧市广播电视台、临沧日报社、云南日报社临沧分社、云南经济日报社临沧市记者站。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印发
校对:常晋林 (共印52份)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3.05.2016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