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情况的报告 临人党组〔2015〕1号
14.01.2015 02:00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严字当头,坚决反对“四风”,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具体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现报告如下:
一、强化廉政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和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职责和任务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履行党组的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主任查映伟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为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党组成员具体负责联系工作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 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内部目标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查映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主体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按时与市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根据分工认真抓好联系工作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要求分别与10个委(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了工作机构责任和检查考核措施,并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年内党组召开的每次会议都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研究,召开的每次干部职工会议都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和要求,年终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总结。
(三)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时常宣讲,时时敲警钟,筑牢防线。年初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对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日常学习的基础上专门组织集中学习。一年来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了《宪法》、《选举法》、《组织法》、《党章》,观看了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等先进人物事迹专题片和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专题片。集中学习了《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典型案例、违法违纪行为,分析违法犯罪给社会、家庭、本人造成的危害,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警钟长鸣,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在节假日等敏感时期提前部署,提前打招呼,发通知,要求每一位干部管好自己,管好自己身边的人,对干部进行经常性监督管理。通过会议、网络、电视、报纸等形式反复学习了中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领导干部带头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要求认真撰写了读书笔记、学习心得体会,反复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触及灵魂深处。党组班子共召开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集中学习达23天。机关处级党员实职干部参与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宣讲党风廉政形势2次,讲授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律法规课程2次。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强化作风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坚定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与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纪律,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扬民主,正确集中,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全面履行好党组织的责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事前向市委请示、事后向市委报告制度,坚决落实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从法律上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动员全市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临沧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监督 “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确保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二)亲力亲为,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常委会领导率先垂范,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为群众做了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党组书记查映伟多次率领常委会办公室和市直相关部门,分别深入云县茂兰镇、凤庆县腰街乡和耿马自治县大兴乡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学校、企业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扶贫开发、“美丽家园”建设、乡镇人大工作等情况进行调研指导,为基层党员上党课;常委会其他领导多次率领常委会有关委(室)、市直有关部门深入挂钩联系点走访慰问农户,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研究分析产业发展对策,帮助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困难;深入重点企业、农村、社区,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扶贫开发、产业发展、群众增收和“美丽家园”建设进行调研指导,为基层党员上党课,亲临一线督办代表建议意见。特别是景谷“10.7”地震发生后,常委会领导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多次赶赴地震灾区,协调抢险工作,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民居房恢复重建工作。一年来,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进村入户累计达62人次385天,为基层协调建设项目45个。机关党总支组织机关党员到凤翔街道南信桥社区开展为民服务6次,走访慰问南信桥社区老党员、留守儿童、困难群众6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3件82人次,办理网上信访6件。
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严格依法行使职权
今年以来,重点加强了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点加强了对民生工作的监督,通过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筹备召开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开展民族工作情况、边境管理工作、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医疗卫生、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情况、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三是召开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表彰了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四是对市三届人大代表进行了履职培训;五是对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六是听取了17个市直部门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听取了市环保局工作情况报告和市林业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七是开展了2014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八是牵头组织开展了《临沧市古茶树管理保护办法》、《临沧市南汀河管理保护办法》和《临沧市城市管理办法》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
同时,积极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的落实工作;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召开了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条例》执法检查;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4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和镇康县军赛民族乡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信访接访工作,协助司法部门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严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各项规定动作,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系列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召开座谈会、随机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交心谈心、自我查找等多种形式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严格认真梳理,共征求到常委会党组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主要问题22条,其中:形式主义存在的突出问题6条,官僚主义存在的突出问题7条,享乐主义存在的突出问题5条,奢靡之风存在的突出问题4条。党组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93条,其中:形式主义存在的突出问题27条,官僚主义存在的突出问题27条,享乐主义存在的突出问题22条,奢靡之风存在的突出问题17条。围绕查摆出的问题,党组按照边学边改、立学立改的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聚焦“四风”,抓住突出问题,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好边学边改、立学立改工作。对查找出的问题清单进行了梳理、分析,做到班子和个人问题清单相互对照呼应,问题有人认领。制定下发了《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边学边查边改的通知》,对五个方面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党组班子成员对照查找到的问题以及个人认领的问题和省委督导组的谈话提醒的内容,开展深入的交心谈心活动,党组班子集中开展6轮交心谈心活动,相互之间提出批评意见150条,平均每人19条,其中对党组书记的批评意见23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以兰考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为标杆,以武定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为榜样,耿马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为示范,认真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于2014年7月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党组及时研究,认真制定了整改的“路线图”、“时间表”,确定整改的责任主体,把整改的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一项一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一件一件抓整改落实。常委会党组制定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党组“整改方案”共列出10项内容,制定整改措施38条,截止12月底已经全面整改落实;“专项整治方案”列出专项整治内容8项,制定整改措施36条,截止12月底已经全面整改落实;清理了市人大常委会近十年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11项。其中:需要修改完善的制度4项,新建制度7项。党组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突出问题导向,强势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党组成员共列出整改内容54项,制定整改措施93条,12月底已经全面整改落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减少。
五、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落实有关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中纪委、中组部以及省委、市委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云南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定期开展对照检查,做到勤政廉政。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了《全市人大系统和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遵纪守法厉行节约活动实施办法》、《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临沧市开展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实施办法》、《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等系列办法和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具体实施意见。
(二)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清理了市人大常委会近十年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11项。其中:修改完善4项,即认真修订完善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接待管理制度》、《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规则》;新建7项,即研究制定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办法》、《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级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工作报告办法》、《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办法》、《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及机关学习制度》、《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制度》。以上制度的建立,使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六、推行公务公开,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研究制定《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办法》,把一切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除党内监督外,在电视、报刊、网络上积极宣传人大制度理论,公开常委会履职情况、机关自身建设情况。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县(区)人大常委会、基层人大代表征求“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一年来,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发生,没有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中有违纪违规的行为,也没有发生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投诉事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一如既往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2015年1月10日
抄送:市纪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发: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0日印发
校对:王 鹏 (共印 28 份)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4.01.2015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