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小学校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目前,我省已在全省中小学校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以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创新德育实施途径,切实改进校风、教风、学风,提升教育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全员育人导师制,即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组织和安排全体教师都参与育人,担任导师。把学生以小组或宿舍为单位,由每个导师负责一个或几个小组或宿舍,从学生入学至毕业的整个教育过程,从学习、生活到德育的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整体性和一贯性教育和指导的育人方式。其工作要贯穿“五导”:即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成长向导。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有:选择性原则,学校向学生提供所在班级的任课教师名单并通过一定渠道向学生公布任课教师的信息资料,让学生在了解各教师情况的基础上选择可能对自己帮助最大的教师,导师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班级情况,选择受导学生,学校也可在充分尊重导师和学生的前提下对师生的互选作适当调整,最后确定导师与受导学生;渐进性原则,导师要遵循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及认知规律,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等内容。
在实施过程中,学校根据教师学生比例和教师工作量确定导师施导学生的数量,在班主任的统一协调下,根据学生个性差异,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导师和受导学生签订导育协议,正式确立指导关系并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职责。同时,通过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建立成长档案制度,谈心汇报制度,注重课堂教学,建立健全团委、少先队和学生会等各类社团,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多渠道推进全员育人工作。此外,省教育厅将完善督导制度,成立由相关处室参与的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指导小组,定期开展全员育人导师制督导、评估和验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州(市)教育局教育工作目标和学校年度督导考核中进行考核。(云南日报 记者李沙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