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60个部门“晒”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
11月4日,云南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向社会发布省政府办公厅等50个部门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连同7月份公布的第一批10个行政部门权责清单,现云南省政府60个部门已全部制定公布权责清单。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云南结合实际情况,分两批制定公布省级部门权责清单,以“两单合一”、“一表两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据了解,云南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全面完成并比中央要求的时限提前了2个月。同时,为提升公众知晓度,完整的权责清单也将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云南机构编制网同步公布。
云南省委编办副主任郭华表示,制定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云南按照要求将行政职权划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10个类别,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进行分解、制定权责清单。同时,他强调下一步工作将着力围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的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3方面开展,不断加大简政放权,“放、管、服”结合的工作力度。
据了解,两批权责清单包含所有共60个部门。其中,政府工作部门41个(含省监察厅),部门管理机构6个,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2个,以及省编办。在60个部门的权责清单中,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等17个部门没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43个部门,共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6321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32640项。
(记者:李映青 李昕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