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走私玉石公司连带获刑
负责盈江明坤公司玉石毛料进口业务的李某某,在帮境外缅甸商人办理117.61吨玉石毛料的进口手续时,为达到偷逃关税的目的,将该批玉石毛料从便道偷运入境。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发现这是一起单位犯罪案件,在起诉李某某的同时,将明坤公司一并推向了被告席。近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不仅判处被告人李某某刑罚,还判处其所在的公司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某某是明坤公司业务员,于2011年起负责盈江县明坤公司的玉石毛料进口业务。2013年6月5日,有个缅甸玉石商人与李某某联系,需要请明坤公司代办一批玉石毛料的报关进口手续,由陇川拉影口岸入境,并商定关税、报关费用等由缅甸玉石商人自己出,由李某某先行垫付,明坤公司每车货物另收代理费用人民币 2500元。
这批玉石毛料有一百余吨,应缴纳关税40余万元人民币。李某某的心思活动开了,他想,拉影口岸便道多,执法人员防不胜防,自己让这批货物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便道入境,40多万的关税便到手了。
说干就干,李某某找好了两辆拉玉石毛料的大货车,带着大货车驾驶员一同到到陇川县拉影开发区边境一线找合适偷渡入境的便道。最终,他们找到了一条竹林掩映的入境便道。
2013年6月5日晚,缅甸玉石商人的玉石毛料由四辆缅甸货车拉到了拉影口岸对面的缅甸雷基市。子夜时分,李某某驾驶着一辆越野车从白天找好的竹林便道出境到缅甸雷基市,带领上述4辆缅甸货车从竹林便道偷偷入境。李某某让四辆缅甸货车停放在境内一块空地上,同时打电话通知白天找好的两辆大货车来驳运玉石毛料。
有道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自以为得计的李某某所做的一切动静太大,被几个觉悟很高的边民发现了,他们报了警。
正当李某某找来的两辆大货车与缅甸货车尾对尾驳运玉石毛料时,被接到报案赶来的海关缉私警察现场抓获。共查获从缅甸走私入境的玉石毛料净重117.61吨。
侦查机关将案件侦查终结后,以李某某个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移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本着不枉不纵的原则认真审查案件,发现侦查机关在计核本案偷逃的税款额时有一定的出入,于是便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重新计核。经海关重新计核,最终确定该批玉石毛料偷逃应缴税款为人民币452775.34元,为案件的准确定性打下了基础。
随着案情的展开,办案人员发现李某某本人没有报关资质,他需要办理货物进口手续时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报关员操作,况且他平时以明坤公司名义请报关行的报关员报关进口玉石毛料,收益也是归单位所有。换言之,李某某偷逃关税,首先是公司受益。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以单位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名义实施犯罪的,犯法所得归分支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公诉人认为,这是一起单位犯罪案件,遂将明坤公司和直接责任人李某某一并起诉至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该案后,依法判决单位盈江明坤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六万元;直接责任人李某某也被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接到法院的判决,明坤公司法人陈某某等公司管理人员表示难以理解。通过办案检察官的说法释理工作,陈某某等人豁然开朗,表示通过案例学到了难得的法律知识,并称赞公诉人对案件性质的把握很是到位,做到了不枉不纵。
来源:省院公诉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