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六方面成效
本报讯(记者 杨艳玲) 昨日下午,大理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州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六个方面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政治责任。我州从2018年1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及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分别3次作出批示,州委常委会议多次专题听取和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出台一系列文件等,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围绕12类打击对象,高位组织推动,高压打击侦办。
二是坚持依法严惩,实施严厉打击。我州各县市、各部门聚焦目标要求,狠抓线索排查,对各级督办的重大案件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办法,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强化会商研判,促进侦查、起诉、审判有机衔接,确保依法及时惩处。截至3月25日,全州公安机关共摸排接报涉黑涉恶类犯罪线索500余条,全州共打掉25个涉黑涉恶团伙(其中涉黑团伙4个,涉恶团伙21个),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69人。全州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件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6件420人,批捕36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8件424人,提起公诉31件351人。依法批捕公诉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15”专案等一批重特大涉黑涉恶案件。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我州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在更高层次上巩固和提升平安法治大理建设,全方位挤压黑恶犯罪的生存空间。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破网打伞”。我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打击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有伞必挖,逢伞必打。截至3月25日,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反映涉黑涉恶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169件,排查处置169件,正在办理58件。其中涉黑涉恶转立案14件,已办结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共查处涉嫌“保护伞”案件3件3人。
五是夯实基层基础,深化组织建设。我州全面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大理州关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截至3月25日,全州累计排查出“村霸”和庸懒滑贪“四类村官”共215名,排查出涉黑涉恶基层党员、干部共14名,并进行处置,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22名党总支书记进行撤换。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精准施策。我州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3年为期的总体部署,抽调专门力量负责扫黑除恶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好阶段性的“施工图”,按照“一问题两清单”工作机制,确保依法有力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