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与云南省妇联发布《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办法》
(图为发布会现场)
(图为发布会现场)
(图为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雪松作新闻发布)
(图为云南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农布央宗作新闻发布)
11月24日上午,云南高院与云南省妇联共同发布《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办法》,专门针对家庭暴力防范难、处置难、取证难、易反复等症结,细化了《反家庭暴力法》相关举措,旨在从源头上提供一线民警、法官可操作性强的“司法指南”,畅通多部门、多方位、立体化的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维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该《实施办法》从起草到出台历时半年,自2016年5月启动以来,云南高院、云南省妇联、云南大学法学院省妇女儿童维权研究基地等强强联合,从司法构架、妇联实践、学界研究三方面入手共同开展深入调研,合理兼顾云南实际,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在法律框架内实现细化并创新。《实施办法》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原则、适用范围、种类、内容、期限等进行界定,对申请主体、举证责任等申请事项及人民法院管辖、审理、送达、执行等工作程序加以确定,使申请人的申请行为及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具体明确,更具可操作性。《实施办法》创造性地建立了可量化的家庭关系暴力危险评估表,客观、科学判定家庭暴力危险性程度。据云南省妇联副主席农布央宗介绍,家庭关系暴力危险评估表,最早由云南省内各级妇联组织在信访接待中使用,通过近三年实践行之有效,创造性地纳入实施办法中。
云南省妇联农布央宗副主席表示,此次发布会选在11月25日“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来临之前,也是要呼吁更多人关注家暴,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第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24.7%的中国家庭曾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监狱在押女犯人中,有5%系暴力类型,绝大多数是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以暴抗暴导致犯罪。云南省妇联近三年信访统计数据显示,在35310件次信访件中,家庭暴力占22.2%。为此,云南省妇联强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合作,与云南大学法学院搭建妇女维权研究平台,先后与云南省司法厅、民政厅联合下发相关工作指导意见,规范调解,加强援助,积极推动与省高院联发《实施办法》,营造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云南高院李雪松副院长介绍,云南法院当前受理涉家暴案件数量总体稳定、稳中有升,形式多为人身伤害,农村和边远山区是案件多发地。云南部分法院专门内设相关家事法庭审理此类案件,安排具有婚姻家庭经验和阅历较丰富的法官,审调结合,注重调解,创新案件审理模式。同时,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审理家暴案件选择当事人本民族、在当地威望高的人以及妇联工作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情理与法理有机结合,在云南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取得极高调解成功率。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方式,积极宣传家庭暴力的救济措施及证据保留方法,使群众了解如何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李雪松副院长表示,未来,云南高院还将积极参与构建多机构合作的反家暴联动机制,联系妇联组织、司法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等不断探索完善“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助”的反家暴服务模式,探索建立重大家暴案件信息共享机制、重大案件研判机制,真正形成多方配合、人人参与、全民关注的反家暴强大合力。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