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学校单位食堂不得加工四季豆等 严防食品安全事故

18.04.2015  12:34

    昨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涉及集体用餐的会议或大型活动,严禁使用四季豆、扁豆、附子、附片、草乌等有毒原料及野生菌加工食物。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严格对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涉及集体用餐的会议或大型活动等的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禁使用四季豆、扁豆、附子、附片、草乌等有毒原料及野生菌加工食物,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农村宴席管理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农村宴席厨师培训、申报备案、责任承诺、现场检查、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隐患。

    与此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还要加大监督抽检频次,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出现安全管理松懈、粗制滥造、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执法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等制度,严查以次充好、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经营不合格和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原料采购、人员和环境卫生、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确保饮食安全;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力度,防止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食品流入境内。

    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还特别提醒,集体用餐和家庭聚餐时注意采购安全食品和加工过程卫生,不要购买和采摘不明野生菌等食物,不要食用过期食品,如果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此外,通知还明确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谎报。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妥善处置。(记者 孙琴霞)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