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在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责 服务和保障“三大战略定位”

29.06.2016  23:37

    6月28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全面提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质量和效果,稳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措施监督等改革任务的落实,服务和保障我省“三大战略定位”。

    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宁对会议作出批示,他指出,2015年以来全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强化诉讼监督,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公正,全面提高诉讼监督质量和效果,稳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应予充分肯定。

    就全面推进2016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李宁强调:一要提高新形势下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自觉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切实把服务和保障云南“三大战略定位”贯彻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二要以抓案件质量为核心,拓展民事行政监督领域和范围,构建好我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多元化监督发展格局。三要重视加强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着力推动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切实改变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薄弱状况。四要积极、审慎、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力争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五是要以党建带队建,着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曙昆作讲话,对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高检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推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健康发展。着力加强案件来源机制建设,拓展案源发现渠道,尽可能地使需要监督的案件都进入到检察监督的程序中来。加大诉讼结果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深入开展查办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明确虚假诉讼甄别标准,提高调查核实能力,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工作措施,推动我省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整体发展;要稳妥审慎,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至全省。通过抓案源机制建设、加大调查权运用、加强对个案指导力度、加强案件跟踪问效等措施切实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

    据了解 ,2016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775件,审查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63件,提出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向人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38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366件,总体实现了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由传统的诉讼结果型监督向诉讼过程与结果监督共同推进的多元化监督格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民事行政检察服务经济、保障民生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目前,我省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共立案办理了112件案件,诉前程序结案的66件,报高检院审批5件,现已由普洱市检察院向普洱市中级法院提起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现了我省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