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财政局三举措架构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04.02.2016  11:10

      为有效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行政行为,进一步降低和防范廉政风险,大理州财政局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建设。2015年,大理州政府采购预算为148476.32万元,实际完成采购金额134968.28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3508.04万元,节约率9.09% 。

一是明确目标。以有效预防为目标,以采购主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建立了财政系统政府采购内控约束机制。结合财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建设,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进一步细化财政部门采购工作权力运行、岗位职责和廉政责任,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措施。

二是注重过程。针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需求管理、项目执行、过程及结果监督、绩效评价各业务环节,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力求实现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全过程管理和实时监控预警。

三是突出重点。重点针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调整、计划审批、预算执行等关键环节,找准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防控措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审计监督、信访举报和行风评议等监督功能,及时发现权力运行和工作履职中出现的廉政风险防控问题,根据风险等级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等措施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