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新一轮退耕还林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报讯(通讯员 李贵荣 肖彭东)大理州自2014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坚持生态优先、尊重科学规律、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后期管护、全面落实责任,以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在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的同时,大力发展特色林业产业,促进了山区群众增收致富。截至2018年年底,全州共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30.7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断显现。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依托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造林绿化等工程,洱海流域、红河源头、澜沧江流域、金沙江流域等重点流域生态脆弱区,主要道路沿线重点地段及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的坡耕地已被林地覆盖,增加了地表植被覆盖度,扭转了治理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的双增长,有效减少了洱海等重点流域的农业面源污染,全州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由1998年的48.67%增加到2017年的60.81%,增加12个百分点。
经济效益不断显现。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以深度贫困地区为主攻方向,与贫困地区退耕需求、产业发展、易地搬迁后土地安置等紧密结合,优先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保障搬迁农户和贫困户退耕需求,已惠及全州12县市、10731户贫困户、42154名贫困人口。借此势头,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州贫困地区应退尽退,建档立卡贫困户应纳尽纳,助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我州结合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因地制宜推进以核桃产业为主,石榴、蚕桑、茶叶、云南红梨等一批藏富于民的绿色产业蓬勃发展。同时,依托退耕还林的生态旅游发展迅速,林草、林药、林下养鸡等多种林下种植和养殖业迅速扩大,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的新模式不断涌现,实现了生态与经济的双赢。
社会效益日益凸显。我州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促进了项目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改变了山区农民世世代代依赖土地、靠山吃山、广种薄收的生产生活习惯,大批农民从单一的农耕劳动中解放出来,逐步转向养殖、加工、劳务输出等行业,改变了农村家庭经济收入结构,拉动了农村经济的大发展,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还提高了农民群众以及全社会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为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