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一批新规影响生活 线上线下商品纳入统一监管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剑指“霸王条款”,实体店、网络等销售方式统一纳入监管……今天(5月1日)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它们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社保
阶段性降低养老和失业保险率
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执行时间从5月1日起,为期两年。
一是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包括云南就属这类;
二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三是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住房
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
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
此外,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企业
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免征
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5月1日起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3个部门,农业部门包括: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拖拉机号牌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渔业船舶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顶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陈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授权考核费。
林业部门包括林权勘测费。
出差
公务员出差实行“一地一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出差,执行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住宿费标准。
从公布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来看,部级干部出差到北京、上海的住宿费标准最高,为每人每天1100元;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最低的,是西藏除拉萨市之外的其他地区,每人每天500元。在36个省会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最高的城市为每人每天650元,最低的城市为每人每天450元。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较大,标准最高的是500元,最低为200元。
从不同省份来看,陕西省、青海省的标准是比较低的。以部级干部为例,在这两个省的省会城市住宿是每人每天800元,其他城市为600元。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这两个省大多数城市的标准都在300元以下。
环保
禁用溢油分散剂 防止船舶对环境二次污染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内河水域将禁止使用溢油分散剂,避免因使用溢油分散剂对内河水域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鼓励船舶使用清洁能源,并在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减少船舶靠泊时对港口城市造成的大气污染;鼓励船舶污染物通过岸上接收处置,并免除部分船舶污染物处理设备配备要求。
食品
食品监管实施标准化管理
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不仅涵盖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全品种的日常监督检查,也涵盖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办法规范了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对检查人员资质、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频次、结果记录与公布、问题处理等进行规范;还规范了标准化检查表格。设置了标准化的检查表格及结果记录表格,并配套制定相应的检查操作手册,规范指导基层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黄金
《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单将自2016年5月4日起实施。用贵金属(包括黄金、铂金、钯金、银)制成的饰品都不能以“千足”、“万足”作为宣传,最高纯度只可以称为“足(金、铂、钯、银)”。
今后即使是纯度999.0%。的金饰,也只能标注为“足金”,而不能叫“千足金”了。
质监
明确6类商品不得销售
从5月1日起施行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实体店、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销售方式统一纳入监管。对线上线下经营者一视同仁,统一开展监管。针对出现的突出问题,监管部门还将开展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抽检结果也做到共同适用。
同时,明确6类商品不得销售。分别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采用的产品标准的商品,不符合以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商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商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失效、变质的商品;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以及明确了不得将禁止销售的商品用作奖品赠品或者用于经营性服务。
诉讼
消协发现 “霸王条款” 可提公益诉讼
《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5月1日起施行。着重解决消费群体纠纷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维权成本高等问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经常遇到的“霸王条款”是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主要目标。司法解释明确,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法院可对不合理主张无效予以支持。原告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消费者协会可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
被告人出庭受审不着“囚服”
1979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经过第二次“大修”后,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法庭规则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
法庭规则还对加强证人人身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做了具体规定,规定刑事法庭可以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供依法应当保护或其他确有保护必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庭审作证时使用。此外,法庭规则对于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也有相应规定,明确律师与检察人员在法庭安检方面待遇同等;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与检察人员,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都市时报 记者李祉诺)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